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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11-28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727


11月25日上午,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岩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淑云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张晓辉、王永伟、崔发林,秘书长毛延红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2021年度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盘锦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市各级人大工作者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人大具体的实际工作中,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全力推动法治盘锦建设,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升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要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突出监督重点,不断提高决议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更好地通过法定形式反映党委决策意图和人民意志。要充分发挥代表的职能和作用,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载体和平台,保证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切实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转化为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

副市长周伟山,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崔建,市法院院长李晓林,市检察院检察长曲维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