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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4-000039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1-18
标  题: 盘锦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1-18
主 题 词:

盘锦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次数: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公开信息10余条,公开规划计划信息、财政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共计40余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办申请0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围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开 设建议提案栏目,栏目建成后认真落实“公开前沟通、公开中把关、公开后复审”制度,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公开。全年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文稿信息5件,公开率均达到100%。市司法局网站开设法律咨询栏目,通过法律咨询服务平台的搭建,推动智能普法推广,提升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2023年已有100余人获得专业解答

做好监督保障严格执行《盘锦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制度》,由专人负责“法治盘锦”微信公众号盘锦司法抖音号息审核发布工作,定期对栏目更新情况进行自查,做到了公开透明、内容丰富、便民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公开内容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解决公开不标准、不规范、信息不准确问题;三是建立定期自查机制,确保各栏目更新及时。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和网站基础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重要时间节点发布重要信息不够感,应答迟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紧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