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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4-000048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残疾人保障工作的提案》第173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 |
主 题 词: |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残疾人保障工作的提案》第173号提案的答复
杨春雷委员:
收悉您的政协第173号民生保障类提案《关于加强残疾人保障工作的提案》,盘锦市残联为主办单位、盘锦市民政局为协办单位共同承办了此提案,现将办理政协第173号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按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我市在2019年年未,由市政府办出台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盘锦市关于提高6类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标准意见的通知》(盘政办发[2019]38号)文件,已将我市低保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救助标准由原上浮30%提高到80%;低保家庭中的三、四级残疾人,救助标准由原上浮20%提高到80%,确保了我市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
自2015年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盘民发[2015]97号)以来,我市执行统一两补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2015年8月到2019年年未,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7.2万人次,发放生活补贴资金1893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3.5万人次,发放护理补贴资金2395万元。2020年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7471人次,发放资金284.2万元。其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5420人次,发放补贴资金107.92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051人次,发放补贴资金176.28万元。补贴资金全额及时发放,有效保障了我市残疾人的福利补贴制度的落地和实施。
关于参保残疾人补贴工作,自2012年10月1日起,我市已经开始为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补助对象为我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年龄在55—59周岁之间(含55周岁和59周岁),且参加新型农村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补助55元,2020年1月起按省要求,对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08元,我市也已经执行了新的补贴标准,预计2020年我市将有2800多人次的参保残疾人获得此项补贴,发放补贴总金额30余万元。为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提高了我市残疾人保障水平,改善了残疾人基本生活。
二、强化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我市已建立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工作体系和残疾报告制度。市残联同市卫健委及妇幼保健部门建立信息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实行三级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障儿童实现“应救尽救”目标,我市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的形式,不断加强医疗康复机构设置,共有4所专业康复机构承担残障儿童康复训练,目前共有89名残障儿童接受免费康复救助,为90名残障儿童开展线上康复服务。
2020年预计全市将为92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免费进行机构系统康复训练,为26名7岁以下智力残疾儿童开展家长培训和家庭康复指导,为86名贫困孤独症儿童免费进行机构系统康复训练,培训家长124名。为134名(脑瘫儿童22名,智力儿童26名,孤独症儿童86名)残疾儿童开展机构康复训练,培训家长290人次,家长培训率达到100%,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率和残疾儿童康复评估、训练建档率超过99%。
三、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力度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残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多年来我市严格按照规定由市财政、税务部门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
2020年,为减轻疫情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影响,我市充分利用残疾人保障金,按照残疾人个体就业每人补贴资金1000元、残疾人个体创业每人补贴资金3000元的标准对我市个体就业创业残疾人进行资金扶持,缓解困难残疾人生产生活负担,实现稳岗就业。目前,已完成个人就业创业人员统计工作,预计今年将投入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困难补贴资金29万余元,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补助39万余元。
四、重视对残疾人教育的投入
多年来,我市教育部门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按照《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给予资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残联发[2014]53号)要求,自2014年以来,持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两免一补”。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全部减免书本费、学杂费,并对学习和生活费用给予资助。市残联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给予资助,2020年,市残联已向省争取专项助学金13.6万元,今年全市将有136名困难残疾学生获得此项补助。
五、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
2009年以来,市残联按照中、省残联要求,依托各级养老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等,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料服务,最初为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提供托养服务,到2016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2020年市残联争取省专项资金15.3万元,将为全市86名精神残疾人和16名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料服务。同时为了促进我市残疾人托养服务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我市将以残疾人精神康复机构为依托,为我市精神残疾人提供专业的托养服务,不仅让残疾人享受到了更完备的治疗和服务,也帮助残疾人家庭解决了无法更好的照顾残疾人的后顾之忧,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协调推进中。
近年来,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工作切实加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市残联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理念落实到行动上,做好为残疾人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工作,切实推进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加紧补齐残疾人民生领域短板,整体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水平,开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盘锦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