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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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500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1-03
主 题 词:

关于对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3 浏览次数:1005

尊敬的张艳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的提案》已收悉,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按照2018年我市制定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盘交字【2018】54号),对慢行系统建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停放及运营服务等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我局主要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停放管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盘锦市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自2017年6月首次进入双台子区以来,已与双台子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双台子规划投放点位100个,同时承诺保证加派人员加大管理。但随着共享单车数量不断增加,运营维护管理人员不足,管理不规范,车辆安全隐患问题凸显,乱停乱放,占用公共空间,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日趋严重。对此,我局已函至双台子区政府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建议区政府不再与摩拜企业续约,选择运营服务规范,管理有序的运营企业准入盘锦市场。目前正在整改中。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日常管理巡查力度。以主要道路、学校周边、

  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路段为突破,对各非机动车停放点和沿街商铺责任人进行了宣传和告知,强化停放点和商铺的“门前四包”责任制意识;对管理不到位和沿街商铺经营者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的,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和拒不整改的进行教育,对行人乱停乱放车辆的,劝导其停放到停车线内。

  2、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度。针对商铺门前人车流量大、流动性强的特点,组织执法队员做好宣传与沟通工作,充分调动商户参与非机动车治理的积极性,并结合“门前四包”责任制度,督促沿街商店自觉做好门前车辆有序停放管理工作,对于未履行“门前四包”责任的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教育。

  3、合理引导,强化对共享单车的管理。首先做好摸底调查。向共享单车企业提出投放合理、管理有序的要求,并促使相关企业配备管理人员。其次要求企业不得扎堆停放单车,对企业违规停放的行为进行告知、暂扣,缓解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压力。最后对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阻碍交通影响市容的行为,经多次沟通告知没有改观的,我局将采取强制暂扣的手段,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今年以来,已暂扣违规单车5000余台。

  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以文明管理和服务人民为抓手,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加强宣传引导,提醒广大市民按照规定合理停放非机动车,积极规范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及时纠正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确保道路畅通,市容井然有序,非机动车停放整齐划一。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