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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3-000078 主题分类: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3-08
标  题: 盘锦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3-08
主 题 词:

盘锦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浏览次数:12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盘锦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同时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2年政府各级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策文件130件。全面公开盘锦市“一带双创”“一轴五城”发展功能定位、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以及相关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要改革创新举措,强化构建区域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发布助企纾困信息。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助企纾困专题,集中发布本地区相关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政府门户网站与12366纳税服务平台对接,及时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依托12345热线平台,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定期公开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评出的“双十佳五较差”部门,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保障重点涉民生领域信息公众知情权,及时设置专栏为公众提供参与民生实事征集提供保障,公开12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累计发布信息6120条。丰富政策解读专栏,公开文字、图表、会议、媒体、视频访谈等灵活多样的解读方式,全年共解读政策性文件122件,图解59件,通过《政务访谈》栏目视频解读重大政策、民生重大事项等29次。采用视频解读政府会议信息32件。助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疫情信息18230余条,公开规划计划信息、财政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共计533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收办申请18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75件,商业企业申请6件。行政复议8件、行政诉讼8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全部按时公开。印发盘锦市政府公报4期,并向基层单位和公开查阅、公共服务等场所赠阅共800册。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市政府网站于2023年初开始改版升级工作,2月份改版升级网站上线运行,开设盘锦简介、要闻动态、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五大类,设立一级栏目6个、二级栏目53个、三级栏目153个。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全年共开展3轮清理整顿,全市现有政务新媒体85个。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全年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实地督查1次,绩效检查1次,每月发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国家第三方评估指标检查、培训2次,累计参训212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规范性文件

2

8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22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5997

行政强制

17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768.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5

6

0

0

0

0

1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1

6

0

0

0

0

17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5

6

0

0

0

0

18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0

0

0

8

5

0

3

0

8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推进乡镇一级基层标准化信息公开,落实“阳光三务公开”,指导公开不标准、不规范、信息不准确问题。二是提升政府网站功能建设。按照国办《2022年度政务公开办第三方考核指标》重新设置网站栏目,避免栏目空白、链接不可用、服务功能欠缺等问题发生。

2022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和网站基础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重要时间节点发布重要信息不够敏感,应答迟缓;多数单位和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紧缺,难以安排专职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规章专栏,在公开盘锦市现行规章文件的同时,进一步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是2023年,盘锦市政府政府网站全面改版升级凸显了个方面亮点。

地方特色更加突出,充分展示城市风貌。网站内容更加丰富,栏目建设更加规范,在原有“盘锦简介”栏目基础上,设立了“湿地城市”“美丽乡村”“红海滩”“大米河蟹”“精细化工”“辽河油田”“盘锦港”7个地域性栏目,进一步展示盘锦地域特色,突出盘锦乡土气息,宣传推介盘锦更加有力。

评估指标更加清晰信息发布及时高效。网站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对公开内容和栏目进行了调整,信息公开质效显著提升,充分满足了国办《2022年度政务公开办第三方考核指标》中58项考核指标要求,进一步增强了网站查找的便捷性,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

信息公开更加精准,公众获取方便快捷。网站在发布信息时,逐条标注信息来源和发布时间,强化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实现信息来源可追溯,便于公众对信息的查询使用。

页面设计更加美观,用户参与意愿增强。网站在栏目设计和信息显示上更侧重新闻性和服务性,按功能划分为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分区,按显示划分为文字、图片、视频三种方式。目前,网站公开文字信息45万余,图片信息3200余篇,视频信息1100余篇,办理网友诉求1533条。

导向功能更加突显,服务公众高效便捷。网站在原有32项服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又增设了43项服务内容,进一步细化了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险、养老服务、助企纾困等领域,增加了智能搜索和智能问答功能,更便于企业和个人对信息的查找和使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