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盘锦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盘锦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文字综合、财务、会务、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2.发展规划科。为对上争取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应用开发优惠政策及配套资金提供相关服务;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考核体系,为拟订和实施全市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提供相关服务;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各部门数据分析和研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直部门、各县区智慧城市、大数据分析、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培训;负责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及相关应用的宣传;负责指导各县区的大数据开发应用和信息化建设。
3.网络安全科。为全市各级网络规划建设、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市电子政务内外网整合、各部门对电子政务外网需求等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网络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处理全市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的重大事件;负责指导全市各部门、行业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
4.数据资源科。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大数据整合应用标准考核体系和操作规范;负责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交换和共享;负责全市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开放平台、基础数据库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指导全市各部门各类专题数据库的建设;负责指导各县区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工作。
5.智慧应用科。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和方案的组织实施;为全市新建或续建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方案提供保障服务;负责联系组建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开发应用专家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
6.网格管理科。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监督指导各县区网格平台运行;对全市各级网格中心进行24小时监控管理,对各县区网格中心进行绩效考评;负责对全市相关案件办理的督查督办。
7.城市运管科。负责智慧城市指挥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城市管理、防汛抗旱等重大事件的应急指挥;负责实施全市城市感知、态势检测、事态预警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大数据分析平台、智慧挪车平台、随手拍APP等已建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维护;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的网站群及电子政务办公平台的信息发布、维护、更新。
8.社会信用科。负责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制度、信用数据规范、征信目录和技术标准;负责征集管理和发布全市公共信用信息;负责信用报告的审核与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和“信用盘锦”网站的日常维护;开展信用数据查询服务;负责全市信用管理技术培训与指导。
9.大数据设施管理科。负责市运管中心指挥大厅、大数据中心IDC机房、政务云平台和灾备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各部门业务信息化系统的迁移工作;负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及运行维护;负责为全市各部门信息化系统提供基础硬件服务和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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