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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rsj-2023-148970 主题分类: 稳岗就业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五色盘锦”人才服务卡申领指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6-30
主 题 词:

“五色盘锦”人才服务卡申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30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221

“五色盘锦”人才服务卡申领指南

一、什么是“五色盘锦”人才服务卡

“五色盘锦”人才服务卡是在盘锦市域内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特定政策和优惠服务的凭证。推出“五色盘锦”人才服务卡旨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人才带头作用,完善我市人才“引、育、用、留”相关机制,优化对人才相关服务措施,全面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五色盘锦”人才服务卡分五类,分别为A类、B类、C类、D类、E类。相对应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地级领军人才;市地级优秀人才。

“五色盘锦”人才服务卡目前为电子卡。按照人才分类目录,经用人单位申报,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手机端“五色盘锦”人才服务卡微信小程序线上申领。(微信小程序正在开发中)

二、哪些人才符合申卡条件

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盘锦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所列标准、在盘全职工作且签订不少3年劳动(聘用)合同人员,柔性引进人员以及在盘创业的法定代表人。

经市人社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A-E类)或经县区人社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E类)均符合申卡条件。

特别提示:取得普通高校硕士(含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毕业的海外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高级技师资格且在盘工作满5年的各类人才都可认定为E类人才。

三、高层次人才申卡后享受哪些特定政策和优惠服务

被认定A--C类人才,可按政策对待安置配偶、子女入学、医疗保健服务、市域内免费公交及部分景区首道门票减免、车管业务优先服务、候车出行绿色通道、推荐优质房源及其他优惠服务。

被认定D--E类人才,可享受市域内免费公交及部分景区首道门票减免、车管业务优先服务、候车出行绿色通道、推荐优质房源及其他优惠服务。

具体餐饮、宾馆、旅游景点等优惠服务将在“五色盘锦”人才服务卡微信小程序上陆续推出。

四、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哪些流程

()申报受理

1.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对照 《盘锦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填报《盘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单位配合申报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柔性引进人才、博士学历以上人才除外);学历学位证明(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含职称证书、荣誉称号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法人证书、薪酬待遇证明、发明专利证明等能证明自身情况的相关材料、在盘创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申请认定柔性引进人才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出具短期服务或兼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在盘主导或参与的项目情况简介等相关材料。申报时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2.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证明材料、《盘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盘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汇总表》(EXCL电子表格)一并报送单位注册地所在人社部门。驻盘中省直各单位、市属各单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直接报送。

()审核公示

各县区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ABCD类人员材料经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复审,认定结果经市人社局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类人员由县区人社局审核认定公示,将《盘锦市高层次人才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EXCL表格)报送至盘锦市就业和人才中心,其它证明材料由县区人社部门留存。辽滨经开区、高新区、驻盘中省直各单位、市属各单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将符合E类条件人员统一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初核后,报市人社局认定公示。

五、诚招加盟企业

有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惠服务的商家(如:餐饮、宾馆、健身、美容美发等企业或连锁服务行业)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自荐,经审核后成为加盟企业。

六、高层次人才认定咨询电话

驻盘各类企业可通过如下电话咨询:

   0427-2834656    联系人:陈天锡。

盘 山 县 电 话0427-3581328    联系人:徐冶。

双台子区电 话 0427-2361353    联系人:张舰。

兴隆台区电 话 0427-2860215    联系人:杜欣鹏。

大 洼 区 电 话0427-3530695    联系人:李万明。

辽滨经开区电话0427-3400066    联系人:刘相雨。

高 新 区 电 话0427-2875266    联系人:刘焕然。

附件1:盘锦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doc

附件2:盘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盘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汇总表 (1).doc

附件4:高层次人才变动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