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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jyj-2021-066234 主题分类: 义务教育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落实“双减”工作,盘锦在行动!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9-04
主 题 词:

落实“双减”工作,盘锦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09-04 信息来源:高职成科 浏览次数:676


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进一步落实“双减”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市政府组织召开“双减”推进会,做出详细部署。

为确保“双减”工作顺利平稳落实,我市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组织各县区教育局迅速召集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通过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座谈讨论等方式传达国家和省市会议精神。同时,组织各学校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家长、学生及社会充分认识这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参加学科类培训,共同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8月4日,我市发布通知,停止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正式启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教育、市场监管、公安、民政等多部门联动,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细化工作举措,精准推进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思路,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无死角”拉网式排查。对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等情况进行逐项调查。对发现问题的机构,立即责令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机构给予停业整顿,吊销办学许可等严厉处罚。

截至8月5日,我市完成首轮整治,共检查校外培训机构414家,处理无证非法办学55家。全市359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休业。下一步,我市将深化治理行动,继续开展常态化细致排查,确保国家和省市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各县区监督举报电话:

盘山县教育局:3552183

双台子区教育局:2360425

兴隆台区教育局:7822151

大洼区教育局:3530406

市教育局:8256957、8256967

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含周六、周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