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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jyj-2023-144304 主题分类: 义务教育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首次表彰 | 辽宁4个集体和8名个人获奖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5-16
主 题 词: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首次表彰 | 辽宁4个集体和8名个人获奖

发布时间:2023-05-16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38

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举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活动。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的首次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教育部、中宣部、国家民委等9部门组成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两类奖项,共评选出178个先进集体和294名先进个人。其中,辽宁省4个集体和8名个人获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