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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18 浏览次数:310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辽宁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系统谋划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营商局起草了《盘锦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的起草工作,于2021年8月市营商局承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职能后开始谋划,2022年1月《辽宁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下发后,根据工作实际不断补充完善。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学习和借鉴了20余个省、市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先后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并多次征求全市60余家单位意见和建议后,进行数次修改完善后形成。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评价。由基础现状、存在问题、发展环境3个板块构成。分别叙述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十三五”时期取得的七个方面成绩、当前推动工作存在的六个方面不足和亟需解决的问题以及从国内外、辽宁省、盘锦自身三个角度分析“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发展环境。
  第二部分,总体思路。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3个板块构成。分别叙述了未来几年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思路、遵循的5项基本原则以及到2025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预期取得的主要指标和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由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持续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4个板块构成。包括在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等5个方面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在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等9个方面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在开展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等3个方面持续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在健全行政执法反应机制等3个方面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同时,在每个版块最后分别设有专栏,涉及相关具体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十四五”期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任务。由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构建信用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培育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推进信用信息产品开发与应用、开展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强化信用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等8个板块构成,涵盖了我市未来几年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具体工作任务。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由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支持、加强信用人才培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5个板块构成。


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2年12月18日

  原文:《盘锦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