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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3-000153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7-18
标  题: 盘政办发〔2023〕1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盘政办发〔2023〕13号 发布日期: 2023-07-18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23〕1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次数:476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加快推动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依据《辽宁省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辽政办发〔2022〕45号),结合盘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提出的重要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实施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抓手,聚焦我市冷链物流生产、流通、消费实际,着力补齐设施短板、畅通运输网络、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健全监管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盘锦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到2025年,统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初步形成产销衔接顺畅、城乡全面覆盖、内外双向联通的冷链物流网络,显著提高特色农产品跨季节供需、冷链产品跨区域流通的能力和效率,建立冷链产品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畅通高效、安全绿色、智慧便捷、保障有力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

二、夯实冷链物流基础设施

(一)推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地方铁路和干线公路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积极融入“四横四纵”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重点支持服务于肉类屠宰加工及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公共冷库新建、改扩建、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实现冷链物流服务整体水平的提升。加快推进东北农产品冷藏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强肉类、冬春蔬菜等储备设施规划布局,满足市场调控和应急投放需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二)加快建设产销冷链集配中心。支持县区、重点镇街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拓展冷链物流服务功能,改善产地公共冷库设施条件,强化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级分拣、初加工、产地直销等能力,提高农产品产后集散和商品化处理效率。推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打造冷链集配中心,整合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等功能,提高区域分拨配送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三)补齐产销两端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围绕产地“最先一公里”冷藏保鲜需求,支持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发展产地冷链设施设备巡回租赁和共享式移动冷库,提高产地源头冷链物流设施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城市消费“最后一公里”设施建设,鼓励生鲜电商、寄递物流企业加大城市冷链前置仓建设力度,满足不同企业个性化冷链需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三、提升冷链物流运输服务质量

(一)强化冷链运输组织模式。规范平台型物流企业发展,整合货源、运力、仓储等冷链资源,提高干线运输组织化、规模化水平。鼓励物流企业延伸业务链条,提供“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城市配送”冷链物流服务。积极推进冷链物流多式联运发展,加强自动化、专业化、智慧化冷链多式联运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冷链甩挂运输,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冷藏挂车池”。(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完善城乡冷链物流双向通道。建设城乡一体化冷链物流网络,共建共用冷链物流设施,鼓励大型商超、电商、快递企业等加快整合城乡冷链物流资源。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中小城镇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下沉,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按照“一村一品”“一县一品”“多品聚集”,发展“平台企业+农业基地”“生鲜电商+产地直发”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净菜、半成品加工,为餐饮企业、学校、机关团体等终端大客户提供直供直配服务。鼓励龙头物流企业规模化集并城市冷链和常温货物配送,多种形式发展多温共配。积极推广“分时段配送”“无接触配送”“夜间配送”。鼓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冷链末端配送业务。加强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体系建设,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品质化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三)推动冷链运输设施设备升级。推广多温层、新能源冷链运输车辆应用以及温湿度监测设备、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设备、电子围栏在冷链运输车辆、保温箱、集装箱等方面应用,支持城市冷链配送车辆安装使用尾板。引导冷链运输企业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运载单元以及蓄冷箱、保温箱等单元化冷链载器具。加强标准化冷链载器具循环共用体系建设,完善载器具租赁、维修、保养、调度等公共运营服务。鼓励企业应用适合果蔬等农产品单元化包装,推动冷链运输全程“不倒托”“不拆箱”。(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推动冷链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

(一)生鲜食品冷链物流。分类优化肉类、水果、蔬菜、水产品、乳品、速冻食品等主要生鲜食品冷链服务流程与规范。大力推广“养殖基地+肉制品精深加工+超市”等新模式,完善农产品及果蔬产地冷链配套设施,鼓励河蟹、活鱼等鲜活水产品纯氧高密度冷链配送技术创新,加强低温液态奶冷链配送系统建设,打造速冻类标准食材和食材半成品供应链等多种专业化冷链物流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区域性河蟹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盘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智慧冷链仓储中心等项目建设。探索商品化包装与冷链包装一体化,完善脱水干制、称量包装、检验检测、低损输送、质量管控等配套功能,提高生鲜食品商品化处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二)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加快医药冷库网络化布局和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建设,鼓励医药流通企业、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和集约化医药产品冷链物流集配中心,集聚疫苗、生物制剂等医药产品生产企业、药品现代物流企业等冷链物流资源,整合疾控中心、医院、血站、药店等的冷链物流需求,提升医药产品冷链物流供需精准对接水平和规模化发展能力。规范医药产品各环节温湿度等监控信息上传管理,建立健全医药产品冷链物流追溯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五、推进冷链物流全流程创新

(一)提高数智化发展水平。推动冷链物流数字化发展,整合全市及周边城市冷链物流需求信息,积极对接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参与全国性、多层级数字冷链仓库网络建设。推广温度传感器、温度记录仪、无线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签等设备应用,实现到货检验、入库、出库、盘点等各环节数据自动化采集与传输。鼓励冷链物流产业智能化发展,加快停车、调度、装卸、保鲜催熟、质量管控、传统冷库等设备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推动冷库“上云用数赋智”,加强冷链智慧仓储管理、加快运输装备更新换代,推动自动消杀、蓄冷周转箱、末端冷链无人配送装备等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二)推动冷链物流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冷链物流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冷库、冷藏车等能效环保标准,执行绿色冷链物流技术装备认证及标识体系,以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为契机,逐步淘汰老旧高能耗冷库、制冷设施设备和高排放冷藏车。支持各类冷链集配中心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新建冷库等设施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要求,鼓励利用自然冷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引导冷链物流企业对在用冷链设施设备开展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等模式,使用节能环保多温区冷藏车。鼓励使用高效制冷剂和保温耗材,推动制冷剂、保温耗材等回收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完善冷链物流市场支撑体系

(一)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等大型生产、流通企业整合开放内部冷链物流资源,开展社会化服务,主动参与冷链产品生产和贸易,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招商引资和培育本土企业为抓手,大力引进“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大型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积极培育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冷链物流企业跨界融合,创新业态模式,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发展的标杆企业、冷链物流平台企业及冷链物流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二)健全冷链物流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冷链物流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标准,鼓励高起点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宣传贯彻。开展冷链物流标准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价,支撑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三)打响特色冷链产品品牌。积极开展品牌创建工作,依托大米、河蟹、碱地柿子等特色农产品,支持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拓展交易展示、安全检测、溯源查询、统仓统配等功能,完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体系,不断优化供应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升产品、服务品质和附加值,打造特色鲜明、品控能力一流的冷链产品名片。支持平台企业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引导直播电商、网红带货等新业态规范发展,扩大特色农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打造专业化冷链平台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七、加强冷链物流监管

(一)健全监管制度。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冷链物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压实市场开办方管理责任、冷链物流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责任,分品类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农产品、食品入市查验溯源凭证制度。推动冷链产品检验检测检疫全过程及跨区域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盘锦海关、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二)创新优化监管手段。推进冷链物流智慧监管,逐步完善冷链物流温湿度检测和定位管理系统。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依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监管信息,加大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依托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提升全链条监管效能,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数据资源共享。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冷链物流监督。(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三)强化检验检测检疫。围绕不同农产品检验检测检疫要求,完善覆盖从种养殖、加工到销售全链条以及冷链物流包装、运载工具、作业环境等全要素的检验检测检疫体系。围绕主要产销区、集散地和口岸,优化检验检测检疫站点布局,提高装备配备水平。加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冷链物流检验检测检疫能力建设,鼓励农批市场、冷链物流企业和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快检实验室。建立健全进口冻品集中监管制度,加强检验检疫结果、货物来源去向等关键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盘锦海关,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八、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重点事项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部门、各县区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推动任务落实。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政策宣贯和技能培训,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二)强化要素保障。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各级财政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银企合作对接,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信息平台等项目提供中长期融资,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冷链物流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金融机构探索适合冷链物流业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冷链物流企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相关冷链物流企业积极探索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入冷链物流产业建设。在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基础上,对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合理保障用地需求。建立冷链物流人才培养机制,鼓励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相关课程,鼓励物流企业、协会面向企业人员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满足行业人才发展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发展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盘锦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三)加大政策支持。物流企业冷库仓储用地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落实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支持政策。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鼓励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过安装使用ETC和预约通行,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鼓励出台支持城市配送冷藏车便利通行的政策。在冷链物流领域推行“一照多址”,全面推广资质证照电子化,完善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营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

(四)压实安全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督促冷链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冷链企业和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冷链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完善应急检验检测检疫预案,提高物资集中管理、调用配送效率,保障食品药品消费安全,提高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政策解读:《盘锦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图解版)《盘锦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