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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盘锦市第7项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5-03-19 浏览次数:0

高耗能项目落实能耗替代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高耗能项目落实能耗替代任务已整改完成,省发展改革委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关于《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盘锦市第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意见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关于《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盘锦市第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意见


  按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 (试行)》,2023年6月27目-28目,我委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采取昕取汇报,核查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盘锦市第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一、整改任务
  《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要求,新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含)标准煤以上的高耗能项目应实施能耗替代,但该规定落实不到位。2019年,省级节能审查批复的项目中,有9个能耗为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高耗能项目未落实能耗替代要求,设计新增能耗达177万吨标准煤。其中,盘锦市涉及盘锦忠旺铝业有限公司铝板带箔加工,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氢综合利用、辽宁盘山新城热力有限公司热电联产等3个项目。

  二、整改目标
  落实能耗替代要求,严控“两高”项目新增能耗。

  三、完成情况
  (一)2021年8月,盘锦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出具延缓建设说明,铝板带箔加工项目于2021年3月开始暂停施工。2022年9月,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情况说明,盘锦忠旺铝业有限公司铝板带箔加工项目无复工计划。
  (二)2019年5月,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氢综合利用项目获批节能审查意见,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20万标准立方米/小时制氢能力。受市场等因素影响,项目建成10万标准立方米/小时制氢能力后调整建设方案,新项目于2022年7月重新办理备案。为落实能耗替代要求,2022年8月,建设单位编制了新项目能耗替代方案,提供替代量13.7万吨标准煤(等价值)。2022年12月,我委委托省国际工程咨询申心有限公司对新项目能耗替代方案进行了评审,确认新项目设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9.4万吨标准煤(等价值),经差额替代后,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可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能耗替代方案可行。
  (三)2019年5月,辽宁盘山热力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获批节能审查意见,批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整套热电联产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上网电量13770.19万度,年供热量4188665吉焦,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7万吨标准煤(等价值)。2022年8月,建设单位编制了项目能耗替代方案。2022年12月,我委委托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对项目能耗替代方案进行了评审,确认替代源全额替代,替代方案可行。

  四、工作建议
  重新备案的浩业化工煤制氢综合利用项目在取得节能审查手续前,属地有关部门要严格加强督导,落实《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辽发改环资〔2023〕503号)有关要求 。

  五、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