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
附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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