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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向发力,盘锦市以法治建设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发布时间:2023-07-12 信息来源:北国·辽宁日报 浏览次数:179

  近日,记者从盘锦市县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盘锦市坚持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战略工程,把法治建设督察整改与文明城市创建融合推动,同向发力,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提升了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质效。

  为切实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盘锦加快推进文明行为促进立法工作,相继出台了盘锦市民文明公约、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养犬管理办法等规定,在此基础上,依法颁布了《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整体上形成了文明行为规范的法治体系。同时,聚焦法治建设督察整改、聚焦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探索建立与营商环境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为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编制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273项。实施行政职权动态化管理,取消、调整、承接、新增加175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精准赋权,向域内省级以上开发区下放5项行政职权事项,赋予开发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促进电子证照汇聚共享,消除各领域内部的数据壁垒、信息孤岛,截至目前累计实时生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照3.6万余个。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出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51项主题式服务。持续提升“一网通办”各项指标,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事项即办率提高至51%以上,全程网办率提高至89%以上。强化数字赋能,制定出台《数字盘锦发展规划》,着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发展协同并进。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普遍实行“预约延时服务”制度,开展预约延时服务大厅总数39个,对全市580个镇街、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实行规范化建设,梳理进驻事项清单100余项。

  与此同时,盘锦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宣讲,组织“八五”普法宣讲团、市法学会、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等各级各类宣讲队伍、宣讲志愿者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学校,积极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新媒体普法宣讲品牌。依托全市589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447个农家(社区)书屋、285个农村大喇叭等阵地开展全覆盖宣讲,为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