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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医保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浏览次数:179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22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辽宁省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盘锦市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法治合力。一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抓全局法治建设,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切实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其他领导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抓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形成法治建设责任体系。二是党组理论中心组带头学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实施,全年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少于四次,组织全市医保系统法治培训1次,全面丰富行政执法的理论素养。三是党组带头坚持依法办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将权力行使在阳光下进行,严格落实《盘锦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和《盘锦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确保重大事项通过集体决策。四是强化履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今年以来,收到并受理2项行政应诉事项,未收到过相关行政复议事项。

(二)推进法治决策,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领导班子在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守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并加强对决策的评估和反馈,进一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辽河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开展法律顾问相关工作,为我市开展医保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同时,我局还积极吸收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对我局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核,防范和减少法律风险。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起草、审查、决定、登记、公布、备案的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法性论证工作,主动征求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内容合理合法。2022年牵头起草规范性文件《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盘锦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按程序报请印发执行。

(三)紧抓法治学习,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课堂、在岗自学等方式,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安排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同时补充了与我局执法相关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内容。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局、市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托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盘锦市医保中心,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医保舆论氛围和强力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三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网站以及“盘锦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与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截至12月底,我局主动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01条,通过“盘锦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77篇。

(四)严格依法履职,提升服务水平。一是依法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建立健全盘锦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的待遇标准及开展职工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及规范使用范围,提出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好市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制定并严格执行《关于调整我市医疗救助政策有关规定的通知》,提高了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待遇标准,将享受重特大疾病救助待遇的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救助的年度累计救助限额由2万元提高至3万元,并对医疗救助对象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乙类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先行自付部分费用实施二次救助,报销比例50%,年度累计救助限额1万元,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最高可获得每年4万元的医疗费用救助,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二是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医保领域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建立每月15日、30日局领导坐班接访的制度。截止11月底,共受理信访事项7件,办结率100%。12345平台共办理投诉件77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排名一直位居全市前列。三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完成自建系统与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工作。通过对标省政务服务网医保29项挂网事项“一网通办”工作,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做到“减环节,减时限”,实现“最多跑一次”。落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零证明”等改革举措,各类挂网事项实现经办环节2个以下,办事0次跑动,压缩办事时限比例65.6%。积极推进与“辽事通”接口对接工作,目前已完成医保缴费查询医保账户信息查询、医保定点医院查询、医保门诊慢病鉴定结果查询、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医保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6项高频个人查询、办理事项的上线工作。此外,我局对5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完成了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定工作,较之去年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法律专业工作人员不足,依法行政能力素质、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对普法方式方法不够灵活,仍需进一步创新。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贯彻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定期法制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强化考核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优化行政决策,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积极做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功能完善工作,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抓好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建设和医疗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促进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31日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综合办公室               2023131日印发

抄送中共盘锦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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