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top_img.png

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果公示(第19批)

发布时间:2022-12-27 浏览次数:300

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医保发〔202110号)有关规定,经评估张凤金等181名同志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在公示期间接受各界的实名举报。

 公示时间:20221227日至20221231

 举报电话:0427-2833300

 信函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苏宁荣悦A102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邮编:124010)


附: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果公示名单(第19批).xlsx


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

20221227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