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top_img.png

城乡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亮点和成果

发布时间:2021-07-28 浏览次数:172


 

出台了《盘锦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实施,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六个方面实现统一,并实行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后,城乡居民可选择的就医医疗机构增加到550家;医保目录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患者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农村患者在三级以上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5-20%;增加了普通门诊统筹,实现了门诊特定病保障全覆盖,城乡居民享受300元的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门诊特特定病病种由原新农合的3种增加到12种;实行全市一体化的经办服务管理,消除了城乡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等障碍,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同时,全面启动国家、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64家医疗机构可以供应中选药品,中选药品品种达到168种,中选价平均降幅达到53%以上,最高降幅达到93%以上。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