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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医保局召开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03-24 浏览次数:785

盘锦市医保局召开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会议

319日,市医保局召开2021年盘锦市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会议,市医保局副局长张强主持会议,局长黄薇薇作工作报告,潘元松副市长讲话,市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书记郝诗生同志,各县区分管医保工作县区长,局机关人员,盘山县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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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辽宁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分析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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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盘锦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薇薇做了2020年盘锦市医疗保障系统工作报告,总结了2020年全系统工作,分析了面临的问题和形势,结合省、市政府工作报告以及省医保局工作要点,结合今年盘锦市医保系统自身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了2021年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中华民族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全市医保系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恪守初心、不负使命,统筹疫情防控和医保事业发展,坚持不懈推动医保领域重大改革,不断推进医保管理提质增效,依法管好用好医保基金,稳步提升群众待遇,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会议强调,2021年,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的工作重点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科学谋篇布局,做好规划设计,认真贯彻中发5号文件、高水平科学编制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四大工程”(即以医保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实施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程,以全面贯彻《条例》为契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能力提升工程,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标准实施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效能提升工程,抓住国家试点机遇实施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程);奋力推进“五项改革”(即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统筹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改革,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

驻市卫健委纪检组组长郝诗生同志对医疗保障系统一年来的工作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也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指出全市医保系统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将防范系统性廉政风险作为重要任务深抓不懈。要持续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织密制度笼子,坚决阻断以权谋私渠道,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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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元松市长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市医保局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新阶段医疗保障事业新发展理念,分析了当前我市医疗保障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提出了要求,对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全市医保系统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努力开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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