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公示
根据企业申请及相关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依据《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25年4号)、《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以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拟变更下列加油站经营批准证书的有关项目,现予以公示:
1.北方华锦石油化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华锦四号门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继海,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北一街南,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202。
企业申请负责人张继海变更为蔡金东。
2.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辽河服务区东区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孙丹,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西安镇高坎湾村盘海营高速公路47公里处东侧,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G0005。
企业申请负责人孙丹变更为连洁。
3.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辽河服务区西区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孙丹,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西安镇高坎湾村盘海营高速公路47公里处西侧,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G0006。
企业申请负责人孙丹变更为连洁。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拟审批同意事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7-6693960 通信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盘锦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三楼市商务局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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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商务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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