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商务局公开选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为规范有序开展2026年第七届中国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盘锦展区特装搭建服务采购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全程组织项目招标、供应商筛选、开标评审、档案归档等全流程代理服务,市商务局拟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方专业招标代理机构,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盘锦市商务局。
(二)费用预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上限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5400元),包含公告发布、专家抽取、场地、资料、档案整理等全部代理相关费用,无其他隐形收费。
(三)项目名称:选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6年第七届辽洽会展馆搭建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四)服务对应采购项目概况:代理服务对象为第七届辽洽会盘锦新动能振兴馆特装展区一体化搭建项目,展区围绕全省总主题“开放新动能 振兴新篇章”,展示盘锦石化精细化工、粮油精深加工、油气高端装备、临港跨境电商等重点产业集群科创强链、智改焕新成果,外资化工合作载体、盘锦港全球粮油集散航线、港口联动中欧班列等开放平台建设成果,粮油国际贸易、化工强链招商、园区全周期配套服务等营商兴业创新成果及盘锦本地名优特色产品展销、红海滩城市文旅,服务内容包含展区设计、制作、搭建、驻场运维、撤展全流程总包采购。
二、服务需求
(一)全流程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结合展馆搭建项目需求,依法编制采购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评审细则,经采购人审核定稿;
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澄清公告、更正公告,接收供应商报名,完成供应商资格初审筛选;
按规定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织现场开标、评标、询标、定标全流程工作;
公示中标结果,受理供应商质疑、配合采购人处理投诉答复,提供招投标合规法律咨询;
招标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整理全套招投标档案,规范装订完整移交市商务局存档;
配合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开展项目核查,完成委托单位交办的其他招标配套工作。
(二)时限与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辽洽会整体筹备时间节点倒排招标工期,高效完成全部代理流程;所有文件、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规避招标合规风险,全过程资料完整可追溯;采购流程、公示信息若需调整优化,成交代理机构须无条件免费配合修改完善。
(三)配套交付成果:全套招标文件、开标评标记录、公示文件、全套招投标纸质档案(一式4份)及电子版归档材料。
(四)专项要求:熟悉会展类、展馆特装搭建类政府采购流程,了解盘锦产业特色、对外开放相关工作优先。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程类采购代理相关业务,已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备案登记。
(二)近 3 年内承接过机关事业单位会展、工程、服务类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同类项目,能够高效、合规完成本次代理全流程工作。
(三)固定配备不少于 3 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专职从业人员,配置固定开标、评标办公场地,具备完整电子化招投标操作能力。
(四)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选聘活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三年无招投标违规处罚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选聘,不允许转包、分包代理业务。
四、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塑印成册一式 7 份,连同全套材料扫描版存入 U 盘密封一并提交)
(一)基础申报材料
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电子邮箱)。
(二)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截图、近一年依法纳税相关证明材料。
(三)代理服务费报价明细表(一次性包干总价,列明各项费用构成)。
(四)专项服务方案
完整招标代理工作实施计划。
(五)项目团队配备
拟派驻本项目专职人员名单、从业年限、相关从业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同类代理工作履历。
(六)企业过往业绩佐证
近三年会展、工程、服务类政府采购代理项目明细等业绩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6 年 7月 29 日 17 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递交密封书面材料至盘锦市商务局(盘锦市兴隆台区鹤翔路 21-5 三楼会展电商科),不接受邮寄、线上报送。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俞含苹 0427-2660996
邮箱:huhu12789@163.com
(四)参选机构参与本次选聘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是否选聘成功,均由申请方自行承担,提交所有资料不予退还。
(五)报名截止后,我局将组织对项目服务单位进行评选。
特此公告。
盘锦市商务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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