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公示
根据企业申请及区县、辽滨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依据《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25年4号)、《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 10390—2004)以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拟变更下列加油站经营批准证书的有关项目,现予以公示:
1.大洼区高家农机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韩学云,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庄台马莲社区BA0558号,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101。
企业申请投资人韩学云变更为姜军。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拟审批同意事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7-6693960 通信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盘锦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商务局305室。
邮政编码:124010
盘锦市商务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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