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调整医保业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调整医保业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避免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医保业务人员发生交叉感染,因此市医保中心决定于2月3日至9日临时关闭全市各级医保服务大厅。为保障疫情期间业务正常办理,医保业务实行线上办、预约办、非窗口办,制定了此项政策。
二、结构及内容
《通知》分十部分,对各项医保经办业务调整进行了全面具体安排。
(一)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业务
明确了职工医保各项经办业务的具体调整内容,公布了“线上办、预约办、非窗口办”的联系电话。
(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
明确了城乡居民医保各项经办业务的具体调整内容,公布了“线上办、预约办、非窗口办”的联系电话。
(三)转院、异地安置备案业务
明确了转院、异地安置经办业务的具体调整内容,公布了“线上办、预约办、非窗口办”的联系电话。
(四)门诊特病业务
明确了门诊大病备案、门诊慢病鉴定申请、门诊特病诊疗等经办业务的具体调整内容。
(五)中心零星报销业务
明确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过程中因各种问题无法实现即时计算情况的处理方法,公布了“线上办、预约办、非窗口办”的联系电话。
(六)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月结算业务
明确了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月结算业务具体调整内容,公布了“线上办、预约办、非窗口办”的联系电话。
(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业务
明确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具体调整内容,公布了“线上办、预约办、非窗口办”的联系电话。
(八)两定点协议定点申请及变更申请业务
明确了两定点协议定点申请及变更申请业务具体调整内容,公布了预约电话。
(九)账户返还业务
明确了参保人账户返还业务原则上年末统一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预约办理,公布了预约电话。
(十)医保卡解封业务
明确了医保卡解封业务可通过电话预约或微信方式办理,公布了预约电话。
原文:盘医保中心〔2020〕15号 关于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调整医保业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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