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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2026年10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11-03 浏览次数:22次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10月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对全市在运行的32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各县区、经济区及各相关部门网站基本能够按照考核要求,持续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稳步推进常态化监管工作。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对全市56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各县区、经济区及各相关部门基本能够按照考核标准开展更新维护工作。

(三)办理网友找错情况。“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受理问题1件,盘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误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表述为“朝鲜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目前盘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已改正并告知网民。

二、存在问题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动态要闻”栏目有1周未按要求更新。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网站常态化监管,规范管理各项运维服务,定期做好人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强化信息安全建设。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推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落地落实,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采用技术扫描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信息内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接收的日常网站错别字报告要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安全。

(三)提升内容发布质量。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准确、权威、及时。强化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同步发布、相互关联,运用图表、视频等多元形式,增强解读亲和力与实效性。

(四)持续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各县区、经济区和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账号全流程管理,强化互动功能管理,严禁未经审核随意发布互动信息。要定期检查服务菜单、功能入口链接有效性,确保办事服务功能可用。

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各县区、经济区和各部门要组织自查,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平台同类风险,完善管理举措,避免问题重复发生。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在2026年11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通过邮箱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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