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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2024年6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03 浏览次数:140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6月份,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3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考核标准对网站运行开展更新维护工作。“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网站6月份发布7月份的信息,存在伪造发布日期,弄虚作假的严重行为。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71个,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考核标准开展更新维护工作。
  (三)办理网友找错情况。“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受理问题1件,主要反映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无法查询办件进度,已核实属于网民本人操作不当所致,经告知操作正常,处理完成。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6月份,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能够认真安排落实“端午节”值班值守等相关工作。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组织问题整改。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强化内容审核把关。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持续推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落地落实,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同时。积极采用技术扫描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信息内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安全。
  (三)各县区、各部门,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相关工作资料的函》具体内容,做好本单位《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制定,并将本单位制定的工作要点于7月10日17:00前,以pdf格式(红头盖章)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邮箱。
  对本次通报中被指出问题的地区和部门于7月5日(星期五)17:00前,将整改说明情况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通过电子邮箱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联系人:赵大平,电话:2280177,邮箱:pjzwgk@163.com。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