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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04 浏览次数:40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2月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4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更新维护工作。“盘山县人民政府”“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动态要闻栏目有1周未按要求进行更新;“盘锦市国资委”网站首页图片长期未更新。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76个,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更新维护工作。个别部门政务新媒体未按照要求及时更新,“营商盘锦”微信公众号有1周未按要求进行更新。
  (三)办理网友找错情况。全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零找错。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能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落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民族和宗教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退役军人局和市应急局5家单位未按照《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1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要求及时报送“春节”期间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值班值守登记表。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整改。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存在具体问题的地区和部门于3月7日(星期四)前,将整改情况盖章后通过邮箱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信息发布。加强网站常态化监管,定期做好人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强化信息安全建设。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信息审核,保障内容安全。全国“两会”期间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运维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期间做好安全监测预警及上报工作,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
  联系人:赵大平,电话:2280177,邮箱:pjzwgk@163.com。

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