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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8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次数:75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8月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4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更新维护工作。个别部门“动态要闻”栏目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双台子区人民政府”有1周未按要求进行更新。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79个,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更新维护工作。个别部门政务新媒体未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盘锦反诈”抖音短视频、“盘锦反诈”微信公众号有1周未按要求进行更新。
  (三)网友找错情况。全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共受理问题1件,已办结。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能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落实。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维护工作。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维护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及时更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监管,定期检查。要求:政府网站动态、新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条以上,网站首页栏目每周至少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至少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栏目除外)。
  (二)对未及时更新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通报。政府网站栏目超期未更新每周累计提醒2次的进行通报;政务新媒体未更新每月累计提醒2次的进行通报;政务新媒体连续3周未更新的,坚决予以关停,规定时间内未关停的进行通报。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提前报备。
  (三)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动态监管,对信息更新慢、内容推送迟。互动交流差的账号,要限期整改提升;对长期关注度低的账号,要及时清理整合;对功能相近、利用率低,确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注销,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快的优势,围绕中心工作发布政务信息,更好传播党和政府声音。
  (四)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排查工作。目前发现仍有政府系列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认真排查本地区、本部门所属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对排查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要按流程坚决予以关停,严禁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发生。
  对本次通报中提及的相关部门于9月6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整改情况加盖公章后通过邮箱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逾期未进行反馈的部门,年终考核将予以扣分。
  联系人:赵大平,电话:2280177,邮箱:pjzwgk@163.com。


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