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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1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30 浏览次数:193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12月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4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都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更新维护工作。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90个,大部分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都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更新维护工作。
  (三)网友找错情况。12月份,全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共受理问题2件,已办结。
  二、下步工作要求
  1.继续做好2023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及时更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对未及时更新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警告;对政府网站栏目超期未更新提醒超过3次的进行通报;对政务新媒体每月累计2次未及时更新的进行通报;特殊情况需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提前报备。
  2.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登陆“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http://zfwzgl.cegn.cn/boxpro/custom/pucha)电子政务外网端,查看“查看网站基本信息”,核验政府网站栏目名称、链接地址等相关信息,确保栏目名称与网站中一致,链接地址顺利访问。
  3.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对关注度低和维护比较困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注销和关停,并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注销和关停操作;履行注销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要提供第三方平台关停证明截屏材料,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4.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信息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监测预警及上报工作,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动态响应能力,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
  5.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提高工作效率。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2023年起要在原有信息发布岗位人员基础上,增加信息发布人员,以AB岗的形式开展工作,形成顺畅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更新及时性。岗位人员明确后,将岗位责任人邀请至“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普查群”“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部门群”“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县区群”中,按要求做好备注。并于2023年1月5日(星期四)下班前,将岗位设置情况(姓名、职务、移动电话)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6.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 号)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编制工作,于2023年1月12日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并通过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赵大平,电话:2280177,邮箱:pjzwgk@163.com。





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