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10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01 浏览次数:139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10月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4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都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99个,大部分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都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更新维护工作,个别区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间隔已经超出国办考核范围。

(三)网友找错情况。10月份,全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零找错。

  二、下步工作要求

1.继续做好2022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及时更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对未及时更新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警告;对政府网站栏目超期未更新提醒超过3次的进行通报;对政务新媒体每月累计2次未及时更新的进行通报;特殊情况需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提前报备。

2.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变更或注销关停后,要及时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变更备案和注销关停等操作;注销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要提供第三方平台关停证明的相关截屏材料,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3.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信息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监测预警及上报工作,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为避免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不及时被国办、省办通报,按照要求,11月4日(星期五)下班前,请相关县区对已超出国办考核标准时间未更新的政府新媒体账号,进行关停。

联系人:赵大平,电话:2280177,邮箱:pjzwgk@163.com。



 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