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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7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01 浏览次数:171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7月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4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都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105个,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都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更新维护工作。

    (三)网友找错情况。7月份,全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共受理问题7件,已办结。

    二、下步工作要求

    1.继续做好2022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及时更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对未及时更新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警告;对政府网站栏目超期未更新提醒超过3次的进行通报;对政务新媒体每月累计2次未及时更新的进行通报;特殊情况需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提前报备。

    2.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逐条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梳理各个栏目,查找问题短板,举一反三、加强整改,做好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工作。

    3.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动态更新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数据;及时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意见建议留言,认真完成留言核实、办理、答复及审核工作,切实解决网站问题。

    4.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强化管理,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积极培育优质政务新媒体账号,健全内容保障机制,适应移动互联网传播规律,面向不同平台制作发布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提升解读效果,努力打造群众认可度高、影响范围广的政务新媒体账号。

    联系人:赵大平,电话:2280177,邮箱:pjzwgk@163.com。



 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