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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10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27 浏览次数:239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10月份,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4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政府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本月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113个,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能够按照要求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更新维护工作,本月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下步工作要求

  1.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对《盘锦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政府网站群日常运维检测分析报告》附件中列举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网站信息内容进行逐一排查,限期整改。

  2.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规范政务新媒体报备。严格按照按照政务新媒体摸底填报工作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新建政务新媒体要及时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进行报备。注销成功和非政府系统主办的的政务新媒体要抓紧在系统内删除信息。

  3.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其中,动态、要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更新1条以上,首页中栏目每周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除外)。

  4.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等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强化通知公告、工作进展等各类防控信息报送。

  联系人:赵大平,电话:2280177,传真:2283041。 



  盘锦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