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3-12 浏览次数:130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2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4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能够按照要求对政府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本月未发现不合格网站。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22个,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政务新媒体维护工作,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回应关切、解疑释惑、消除恐慌、提振信心,切实满足了我市疫情防控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下步工作要求


  根据国办、省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当前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1.继续做好2020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其中,动态、要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更新1条以上,首页中栏目每周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除外)。


  2.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到栏目里,细化到内容中,确保信息发布的字体样式、排版格式、页面美观等达到规范要求。


  3.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体制机制,立足实际开设和用好政务新媒体,避免盲目开设,后期无人运维,对内容长期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关停。要继续做好通知公告、工作进展等各类防控信息的发布工作。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