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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3-30 浏览次数:91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要求,为强化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每周两次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检查,现将第一季度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各县区、各部门政府网站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开展网站建设工作,坚持做到更新及时、信息准确、互动回应、服务实用。但部分网站仍存在不足,网站信息更新滞后,动态类栏目更新不达标,互动类版块回复较慢,有效性欠缺,发布内容不准确,文章内存在无效链接等现象。

    (二)网友找错情况:第一季度全市共受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3条,相关部门均在规定时限内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及反馈,办结率100%。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政府网站自查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做好常态化自检、自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确保在国务院办公厅第一季度抽查及省政府办公厅4月份抽查工作中合格达标。

    (二)实行不合格网站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本单位网站有领导负责,指定部门管理,专门人员保障,制定政府网站不合格责任追究制度,对网站存在问题严重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政府网站检查不合格网站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追责。

    (三)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定期查看、认真核实,按要求时限反馈,确保信息反馈及时、无差错,并举一反三,做好全面检查和整改工作,确保网站畅通、功能实用、信息准确、链接无误。

    市政府办公室已将本次检查结果计入日常考核档案,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分依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要形成整改意见,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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