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邢鹏为
盘锦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9-03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1384次

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邢鹏为盘锦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1年9月1日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在市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的规定,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邢鹏为盘锦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供 职 发 言


盘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邢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这次会议拟决定任命我为盘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这是对我的高度信任和鼎力支持,我既深感荣幸、心怀感激,更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一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盘锦是远近闻名的石化之城、湿地之都和鱼米之乡,自然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雄厚,人民勤劳质朴,是一片充满希望、干事创业的热土。能够来到盘锦工作,服务盘锦、建设盘锦、发展盘锦,我倍感自豪,倍加珍惜,一定在以成中书记为班长的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政府一班人,紧紧依靠全市干部群众,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盘锦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向组织和全市人民答好“五张卷”:

  一、坚守信仰,答好新时代“政治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市之根本”,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确保市政府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勇担使命,答好新时代“发展卷”。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主要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以赴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创新驱动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环境建设、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上取得更大进展,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一步一个脚印把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三、牢记宗旨,答好新时代“民生卷”。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的小事当作工作中的大事,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人民群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盐同咸、无盐同淡,下大气力做好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等工作,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让全市人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依法行政,答好新时代“法治卷”。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加强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持续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五、严于律己,答好新时代“廉政卷”。认真履行市政府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制度,一以贯之推动政府系统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强起来。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友,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人民赋予重托,奋斗创造未来。我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求真作为工作遵循,把认真体现到每个方面,把较真贯穿到各项工作中,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兢兢业业干好每一天、脚踏实地做好每件事,为全市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为把盘锦建设成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而不懈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市第八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