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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盘锦市受理群众环境信访举报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发布时间:2021-11-14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112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基本内容 举报
县市区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5 LN2021LD1109PJ01 投诉人曾于11月5日来电投诉家住在兴隆台区松林路1号一楼福兴河蟹水泵噪声扰民。执法人员已经去现场调查提出水泵移位并增加降噪措施的整改方案,投诉人认为这种整改不能根本解决噪声问题,要求拆除水泵改为水循环。 兴隆台区 噪声 福兴河蟹经营者于2015年租赁铁塔社区国税局家属楼一楼销售河蟹,住宅改为商用,证照齐全。经营面积40平米,在经营场所后屋墙上安装一台加氧泵为河蟹加氧。福兴河蟹业主在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已停业整改完毕,将加氧泵进行墙体分离拆改,并加装了减震隔音设施。 部分属实 投诉人曾于11月5日来电投诉,家住在兴隆台区松林路1号一楼福兴河蟹水泵噪声扰民,接到辽宁省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兴隆台区环保局,创新街道环保办、应急办、城管办联合驻街道执法大队及派出所对福兴河蟹进行检查并要求整改。福兴河蟹当即停业,并按照整改方案于11月10日整改完毕。11月11日,创新街道委托第三方进行噪声监测,与投诉人协商未果,监测公司在相关点位进行昼夜两次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已办结
16 LN2021LD1109PJ02 辽东湾化工产业园区有10多家化工厂,其中瑞德化工距居民区最近处不到1公里,该厂生产时排放浓烟,气味难闻,夜间排放尤为严重,生产时噪声扰民,严重污染环境,并危害周边居民身体健康。曾向辽东湾环保局反映过,但工作人员来监测时气味时大时小,检验结果恐不准确。投诉人要求对瑞德化工的审批手续、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问题进行彻查。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园现有已投产工业企业18家,其中化工企业12家。调阅盘锦瑞德化工有限公司环评报告,该厂距离双井子村1000米。该厂有四套独立蓄热氧化装置,分别设立1根烟筒,在生产波动或出现设备故障时会有短时异味排放情况。
据统计11月2日-11月5日二氧化硫排放量在线监测数据最小值24.94kg/d,最大值59.83kg/d;烟尘排放量在线监测数据最小值18.99kg/d,最大值25.34kg/d;氮氧化物排放量在线监测数据最小值37.76kg/d,最大值60.52kg/d,符合相关排放标准。11月10日,辽东湾生态环境分局进行现场核查,盘锦瑞德化工有限公司环保审批、验收等手续齐全,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盘锦瑞德化工有限公司今年1-3季度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已完成,共检测135173个点位,修复345个点位。今年1-10月份,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相继开展四次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达标。11月10日经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盘锦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及噪声监测不超标,不存在生产时噪声扰民,严重污染环境问题。
今年以来,共收到政务平台关于盘锦瑞德化工有限公司信访投诉2件, 异味投诉问题已办结。另一件为噪声投诉问题,经监测结果不超标。检测机构均具有资质,检测均按规范进行,检测结果具备法律效力,不存在检测结果不准确问题。
部分属实 加大对投诉区域检查力度,在生产期间,尤其是在设备故障和检修期间,增加现场巡检频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盘锦瑞德化工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在新区网站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已办结
17 LN2021LD1109PJ03 举报人称兴隆台区域内有两路高压输电架空线走廊,分别从兴隆台区东、西主城区内穿越。按照国家城市电力规划规范:明确规定城区内的高压为66Kv,而穿越盘锦市城区内的高压线路电压为220KV,已严重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按照规定,城区内高压线路如超过规定的标准,线路规划应走地下,建议整改。举报人称,林丰路、中华路段高压输电架为双线平行南北贯通,期间包括三所学校,多个居民区(多为高层建筑)均为一墙之隔,高压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即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兴隆台区 其他 1.经现场勘查,沿线建筑(巴塞罗那、西华府小区、辽河实验小学、新广厦小区)与220kV边导线最小水平距离为15.5米,满足《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220kV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最小水平距离2.5米、最小净空距离5.0米”要求。
2.根据举报人描述,信访函中描述线路为220kV盘兴线及220kV北南线,220kV盘兴线于1998年投运,220kV北南线于1972年投运,线路建设时,沿线均为水田,非“城市中心地区、重要风景名胜区或中心景观区”。
3.举报人所述三所学校、多个居民区均晚于220kV盘兴线及220kV北南线建设。
4.220kV线路频率为50Hz,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规定: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公众暴露控制限值,频率为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公众暴露控制限值,频率为50Hz的磁感应强度为100μT。
5.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对辖区内所属220kV及以上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影响因子开展定期监测工作,其中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运行期每四年监测一次,由辽宁东科电力有限公司开展,经测量满足规程规范要求。
不属实 公司将做好2条线路日常运维、检测等工作,结合日常特巡做好线路保护区内各类隐患治理,确保线路安全稳定运行。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