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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七批)

发布时间:2018-12-1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609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1000020181130002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0号)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此文件已经出台三年,但是辽宁省大连市、锦州市等地尚未按照文件执行。希望予以核实处理。 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盘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实有人数55人,2016年起持证上岗,2018年11月份按照人社部发[2015]100号文件精神,分等补发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份监测津贴,盘山县环境监测站、大洼区环境监测站、兴隆台区环境监测站及双台子区环境监测站均未按照文件精神落实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盘锦市各县区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由县区环保局、人社局根据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作业条件好坏、防护难易及危害身体健康程度等情况进行评定,评定后由各县区财政部门按照人员编制足额及时发放。
2 D210000201811300057 长征路永华小区6号楼旁边的金峰金属制品厂夜间加工时排放刺鼻气味,废水直排市政污水管网,希望予以查处。 大气,水     2018年12月1日,盘锦市双台子区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长征路永华小区6号楼旁边的金峰金属制品厂”情况属实。盘锦市双台子区金峰金属制品厂,成立于2007年,经营范围是玻璃、不锈钢、金属制品制作加工服务。自2007年起租用盘锦双台子区热力有限公司永华供暖站部分院落,约200平方米。公司的标牌设置在盘锦双台子热力永华供暖站门口,租用院落内有4个彩钢板房,3个较大的板房是摆放金属加工工具库房,1平方米的小板房放置的是罐装油漆,院子内可见少量堆放的金属加工件。
    2、“夜间加工时排放刺鼻气味,废水直排市政污水管网”举报基本属实。
    经现场调查,该厂区现用作库房,目前在辽东湾新区施工现场加工金属制品。盘锦双台子区热力有限公司永华加热站员工证实,近期金峰金属制品厂未在院
内加工铁艺,也未进行夜间施工。但企业曾进行铁艺制品喷涂可能造成异味扰民。
    在现场勘察中未发现该单位有加工迹象,没有发现产生污水的工艺,院子内没有水源,也未发现废水排口,废水直排市政污水管网不属实。
基本
属实
    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网格员巡查作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防止异味扰民情况的发生。
3 D210000201811300065 全省各市、区政府缺乏对事业单位从事与环保有毒有害气体相关工作职工的关心,未按人社部【2015】100号文件规定给一线环保工作者发放津贴。 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盘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实有人数55人,2016年起持证上岗,2018年11月份按照人社部发[2015]100号文件精神,分等补发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份监测津贴,盘山县环境监测站、大洼区环境监测站、兴隆台区环境监测站及双台子区环境监测站均未按照文件精神落实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盘锦市各县区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由县区环保局、人社局根据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作业条件好坏、防护难易及危害身体健康程度等情况进行评定,评定后由各县区财政部门按照人员编制足额及时发放。
4 x21000020181111300031 盘锦市老旧车辆淘汰不力,汽车尾气污染严重。建议出台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 大气     2018年11月30日,盘锦市环境保护局、盘锦市公安局进行联合调查,经查
    1、“盘锦市老旧车辆淘汰不力,汽车尾气污染严重”。举报情况不属实。 盘锦市出台《盘锦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2016〕36号),各部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强力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截至2017年底,盘锦市环境环保局、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共计49829台,完成省政府交办淘汰工作任务。强化老旧车辆和黄标车管理,环保部门对2005年以前登记注册的营运黄标车以及外埠转入我市二手黄标车不再核发合格标志;非营运黄标车未能达到环检合格标准的,不再核发环检合格标志。公安部门对黄标车老旧车一律不准在车管所办理登记业务,不准在辖区内办理转移业务。
    2、“建议出台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盘锦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工作要求,出台《盘锦市创建环保绿标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发2016〔2012〕40号),《盘锦市扩建环保绿标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4〕53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置环保绿标区的通告》、《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机动车低排放控制区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的通告》等相关文件,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绿标区)方式完成淘汰工作。结合盘锦市实际未制定相关补贴政策,公安、环保部门联动,以开展路检路查,设置“绿标区”禁行区域为淘汰手段,较好地完成省政府下达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任务。
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13日,盘锦市购置的机动车遥感监测车投入使用,为移动监控汽车尾气污染,集中停放地和维修地抽检提供技术保障。
    盘锦市公安、环保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机动车路检路查、强化曝光力度,坚决杜绝超标车辆上路现象。
5 X210000201811300032 大洼区东方工业园亿方石化公司、辽东湾新区和运集团、华路公司、盘山县的浩业公司等4家,谎报瞒报废硫酸产生量,导致危废的实际产生量与申报处置量严重不符,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情况。 土壤     盘锦市各县区环保局对管辖企业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亿方石化公司2016年10月至今共计购买11691.91吨浓硫酸(有发票),已使用11086.91吨,库存剩余605吨,产生废酸11167.8吨。2017年危险废物专项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未对2016年(10月-12月)产生的废酸进行申报。2017年12月4日盘锦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废酸未申报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10万元并责令整改。现该企业废酸均已申报转移给营口久源实业有限公司利用处置。
    盘锦远孚化工有限公司辽滨分公司(和运集团子公司)自2016年12月生产至今,共计采购硫酸20388吨,433.06吨新酸储存于新酸罐内,实际消耗硫酸为19954.94吨。现废硫酸贮存量为10511.2吨,已申报贮存量6251.75吨。瞒报废酸量为4259.45吨(4259.45吨=现贮存量为10511.2吨-已申报贮存量6251.75吨)。瞒报废酸量已于2018年12月4日已完成网上申报,废酸存于储罐内,无流失、扬散和渗漏,安全贮存。
    辽宁华路特种沥青有限公司2017年6月开始生产至今共购买新酸17326.88吨,已使用新酸16632.88吨,未使用新酸694吨储于新酸罐内。产生废酸送至盘锦泓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处置6998.88吨,均办理危废转移联单,一车一单。现废酸罐内贮存8932.55吨,建立废酸台账贮存废酸罐内,已进行网上申报。从产生废酸至今共产生15931.43吨废酸全部进行申报。
    盘锦市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烷基化装置年产生废酸约1.5-2万吨,企业建有废酸再生装置一套2015年11月投入使用,年处理废酸2.2-2.4万吨。企业于2018年8月11日至8月23日期间向营口久源实业有限公司转移2049.62吨废酸,目前废酸储存量1357吨已申报。
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3日,对盘锦远孚化工有限公司辽滨分公司(和运集团子公司)废酸产生量与申报不符的瞒报行为予以行政处罚10万元(罚款已缴纳)。
6 x21000020181111300047 盘锦市老旧车辆淘汰不力,汽车尾气污染严重。建议出台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 大气     2018年11月30日,盘锦市环境保护局、盘锦市公安局进行联合调查,经查:
    1、“盘锦市老旧车辆淘汰不力,汽车尾气污染严重”。举报情况不属实。 盘锦市出台《盘锦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2016〕36号),各部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强力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截至2017年底,盘锦市环境环保局、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共计49829台,完成省政府交办淘汰工作任务。强化老旧车辆和黄标车管理,环保部门对2005年以前登记注册的营运黄标车以及外埠转入我市二手黄标车不再核发合格标志;非营运黄标车未能达到环检合格标准的,不再核发环检合格标志。公安部门对黄标车老旧车一律不准在车管所办理登记业务,不准在辖区内办理转移业务。
    2、“建议出台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盘锦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工作要求,出台《盘锦市创建环保绿标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发2016〔2012〕40号),《盘锦市扩建环保绿标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4〕53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置环保绿标区的通告》、《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机动车低排放控制区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的通告》等相关文件,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绿标区)方式完成淘汰工作。结合盘锦市实际未制定相关补贴政策,公安、环保部门联动,以开展路检路查,设置“绿标区”禁行区域为淘汰手段,较好地完成省政府下达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任务。
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13日,盘锦市购置的机动车遥感监测车投入使用,为移动监控汽车尾气污染,集中停放地和维修地抽检提供技术保障。
    盘锦市公安、环保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机动车路检路查、强化曝光,坚决杜绝超标车辆上路现象。
7 X210000201811300341 中天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污水超标排放到厂区东侧河沟,且烟囱排放黄色和黑色烟雾。 大气,水     2018年12月2日,盘山县环保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
    1、“中天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污水超标排放到厂区东侧河沟。”举报情况不属实。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过该企业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线输送至盘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放,管线两端均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水质达标。企业周边无排污口,无污水外排现象。盘山县环境监测站也对厂区周围喜彬沟水质进行了监测,水质达到地表水3类标准。
    2、“且烟囱排放黄色和黑色烟雾。”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浩业化工烟筒无排放黑烟、黄烟现象,但在日常生产中企业起炉或工况异常时存在偶发性冒黑烟的现象。浩业化工委托第三方单位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烟气检测,检测结果达标。2018年12月4日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企业烟气排放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达标。市、县环保局2018年两次对企业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基本 属实     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加强对该重点企业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防止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