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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九批)

发布时间:2018-12-02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387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21000020181122026 辽河口欢喜岭村路东长满绿色芦苇的7000亩国家湿地。2012年以来,辽河口经济区党工委书记杨某、欢喜岭社区书记祁某、李某某,以及盘锦市广浩公司数次转手倒卖河口欢喜岭村7000亩湿地。目前600亩建成为60多栋商品楼出售,剩下6400亩由李某某挖成多个养虾池,转租给他人进行养殖,严重破坏国家湿地生态环境。 生态     2018年11月24日,经盘锦市保护区管理局及东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经查:
    1、“辽河口欢喜岭村路东长满绿色芦苇的7000亩国家湿地。2012年以来,辽河口经济区党工委书记杨某、欢喜岭社区书记祁某、李某某,以及盘锦市广浩公司数次转手倒卖河口欢喜岭村7000亩湿地。目前600亩建成为60多栋商品楼出售。”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1月24日,经盘锦市保护区管理局及东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东郭街道欢喜岭村兴油支路东侧苇塘湿地面积约6000余亩。经东郭街道核查,该处苇塘没有经辽河口经济区党工委、欢喜岭社区及盘锦市广浩公司倒卖的情况。该处苇塘于2012年4月5日,东郭镇政府(东郭街道)与自然人李柏全签订苇塘承包合同,承包面积约6000亩,承包期限20年。合同约定苇塘所有权属于东郭镇政府(东郭街道),李柏全承包用于苇田生产和塘内养殖。盘锦广浩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在东郭街道欢喜岭村开发建设欢喜家园小区,该项目为自然保护区区域及周边生态移民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4亿元,建设内容为41栋6层住宅及小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项目占地150亩。盘锦市辽河口保护区管理局核实认定:“该项目建设在保护区范围外,对保护区生态环境、自然景观不会造成影响”(盘辽河管函〔2015〕65号),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核实认定“欢喜家园项目不在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关于在保护区外建设欢喜家园相关问题的复函》)。该项目立项、环评、规划、土地、施工许可审批手续齐全。
    2、“剩下6400亩由李某某挖成多个养虾池,转租给他人进行养殖,严重破坏国家湿地生态环境。”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2年4月5日,东郭镇政府(东郭街道)与自然人李柏全签订苇塘承包合同,承包面积约6000亩,承包期限20年。经盘锦市辽河口保护区管理局核查:该区域位于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苇塘由李柏全经营使用至今,自2013年4月至2017年6月期间经营人陆续在苇塘原有坝埂上施工修建养鱼池1170亩,其余苇塘仍然维持原貌。
基本属实     2018年10月,盘锦市人民政府、锦州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生态恢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东郭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11月16日开始施工将鱼池恢复原貌,截至11月29日已恢复面积约900亩,预计12月9日前完成全部恢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