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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六批)

发布时间:2018-11-18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319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10000201811090023 盘锦市双台子区政府北1.5公里处有五六个塑料厂,废水直排水沟,污染稻田 盘锦市     11月9日、11日,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盘锦市双台子区政府北1.5公里处有五六个塑料厂,废水直排水沟。”举报情况属实。 经核实,该区域现有两家企业:一家为绕秀银小塑料加工,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一家为双台子区兴合顺多层板厂,营业执照注册号211122608128558。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依据《关于盘山县生态种畜场行政区划的复函》(双区政函〔2018〕1号)认定该区域为盘山县行政区划,故双台子区政府将案件转交盘山县办理。经盘山县环保局现场核实,绕秀银经营的废旧塑料加工点,2017月8月经营投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在院内形成渗坑,坑内有生产废水。院外侧边沟内水质较差,盘山县环境监测站对厂区内水池水样和厂区外排水沟水样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水质超标;盘锦市双台子区兴合顺多层板厂成立于2009年12月10日,2016年底投产。该企业无环保手续,该企业主要生产三合板等木材加工产品。
    2、“废水污染稻田”举报情况不属实。经现场勘验及询问盘锦市双台子区统一镇统一村支部书记,认定该排水沟是死水沟,未与外界水体联通。盘锦市双台子区兴合顺多层板厂,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无外排废水情况。两家企业均未污染稻田。                                          
基本 属实     1.11月13日,盘锦市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联合执法,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三)项之规定,对绕秀银小塑料加工点负责人绕秀银拘留十日行政处罚。县市场监督局对该经营者无照经营行为给予立案。县环保局对经营者绕秀银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废水直排行为行政处罚16万元,责令企业立即停产。盘山县环保局组织污水车将企业院内废水、厂外沟渠内废水运送至盘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对盘锦市双台子区兴合顺多层板厂无环保手续违法生产行为行政处罚25万元,责令企业立即停产。
行政拘留1人
2 D210000201811090035 盘锦市大洼区金兴镇两棵树村的盘锦鼎丰养鸡场,鸡粪到处堆积,污染周边沟渠。 盘锦市     2018年11月11日,盘锦大洼区环保局联合大洼区新兴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盘锦市大洼区金兴镇即为新兴镇,盘锦鼎丰养殖场座落在大洼区新兴镇两棵树村,有工商执照,占地约15亩,有鸡棚5栋,2栋已经倒塌、2栋空置、只有1栋鸡棚养殖蛋鸡1.8万只左右,养殖场无环保手续。检查发现确有鸡粪堆积在路边现象,情况属实,同时还查出养殖场粪便暂存池有破损现象,少量粪水外流到池外。由于养殖场周边没有沟渠,污染沟渠情况不属实。 基本 属实     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和新兴镇政府做出如下处理:                 
    1、该养殖户不在禁养区,针对粪便乱堆乱放,责令养殖场立即清理粪便,并消毒处理;           
    2、针对粪便暂存池损坏情况,依据《畜牧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处罚八万元。鉴于蛋鸡养殖的周期性特点,责令本批次蛋鸡出栏后立即停止养殖,并立即维修破损储粪池,达到环保处理标准;
    3、针对养殖场无环评手续问题,待环保处理设施达到标准后申办环评手续,合法养殖;
    4、对养殖户加强管理,并对畜禽养殖管理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由区环保局、畜牧局联合下发《大洼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文件)。
3 X210000201811090061 测井小区东门小市场垃圾遍地,异味扰民 盘锦市 大气土壤    11月11日,盘锦市兴隆台区环保局与兴隆台区渤海街道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测井小区东门小市场垃圾遍地,异味扰民”举报情况不属实。该市场有专职清洁工对市场内的垃圾进行清理清运,无垃圾遍地现象,在现场勘查中未发现异味扰民现象。经延伸现场勘查,市场西侧紧邻测井小区院内有一垃圾房,垃圾房内存放垃圾有异味产生。 基本 属实     针对现场情况,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道牵头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1、经营者自行拆除垃圾房,目前垃圾房已经拆除完毕。
    2、要求市场经营方立即与正规的保洁公司签署垃圾清运合同,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
    3、市场经营方、振兴物业和渤海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单位建立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