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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11 浏览次数:545

  《盘锦市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了进一步激励企业及科研人员积极创新,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构建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奋力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聚焦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对标先进地区及周边城市科技政策,梳理完善现行科技政策,研究制定新10条《若干政策》。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从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应用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攻关、中试项目引进及产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研发投入、吸引创新基金机构、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及科研项目松绑减负共10个方面提出相关政策支持。其中,较现行科技政策有以下几项创新:一是聚焦加速科技成果本地产业化,对依托中试基地开展项目中试验证,并实现本地产业化的项目,按照项目研发投入的25%予以资助,每项不超过50万元,支持中试项目引进及产业化。二是聚焦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对在盘设立法人机构、支持创新水平高的科技项目、投资科技型企业2年以上的基金,按实际到账投资总额的1%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支持科技创新基金机构在盘发展。三是聚焦提高科技型企业增长率,对照省内其他兄弟城市,对首次及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支持创新主体培育。
  政策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现行的《盘锦市农业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9〕10号)和《盘锦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试行)》(盘政办发〔2019〕37号)同时废止。

  原文:盘政发〔2023〕7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