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pjsrmzf-2024-000167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2-05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24〕11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盘锦城市 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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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盘政办发〔2024〕11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05 | 
| 主 题 词: |  | 
 
盘政办发〔2024〕11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盘锦城市
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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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对《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23〕8号)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将“4.依托公交中转场、镇村级公路客运站点、乡镇中心商店建设客货综合服务中心及站点,做优‘德晟物流交邮驿站’品牌。”修改为“4.依托公交中转场、镇村级公路客运站点、乡镇中心商店建设客货综合服务中心及站点,做优‘物流交邮驿站’品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