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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148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5-21
标  题: 盘政办发〔2021〕1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加快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引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盘政办发〔2021〕10号 发布日期: 2021-05-21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21〕1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加快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引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1 浏览次数:3513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加快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引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八届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建设

引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施方案

 

为引导我市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催生高新技术企业,推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打造以创新为引领的“双创”升级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和动力为主线,以提升创新创业孵化能力为重点,按照“政策引导、市场推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原则,整合全市创新要素和孵化资源,构建“全市大孵化载体建设”理念。以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为龙头,以辽东湾新材料科创中心和双台子精细化工科技园为牵动,形成全市各县区、经济区特色产业孵化载体整体推进的“1+2+X”布局。推动各类创新创业载体专业化、精细化、品牌化发展,引导支持孵化载体共享资源、异地孵化、优势互补、收益共享,建立各孵化载体之间企业培育与输出模式,打造全市“一盘棋”协同发展的企业孵化体系。通过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培育发展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催生一批技术水平高、竞争实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扩大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群体规模,推动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显著提升我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1.“十四五”工作目标:力争全市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含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加速器)达到20家以上,晋级省级孵化载体15家以上,国家级孵化载体5家以上;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10家以上、雏鹰企业达到150家以上、瞪羚企业达到20家以上,力争新培育独角兽企业1家,初步形成要素集聚、载体多元、服务专业、活动丰富的创新创业环境,全社会创新创业生态显著优化。

2.2021年工作目标:建设完善科技双创孵化载体10家以上,实现园区孵化载体全覆盖,新增在孵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60个以上,举办创新创业活动30场以上,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雏鹰企业30家以上、瞪羚企业6家以上。

三、重点工作任务

强化载体建设,引进运营机构,完善从项目初选到产业化发展的全链条孵化服务,推动我市科技双创孵化载体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实现“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梯级孵化体系。加大科技型企业引育和扶植力度,以新动能新主体新业态的持续涌现,为我市壮大新兴产业、培育特色产业提供不竭动力。

(一)鼓励孵化主体多元化。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支持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和社会力量建成一批科技双创孵化载体。指导产业园区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建成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中试基地等,带动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围绕自身产业链建设专业孵化器,发展专业园区,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引导支持高校院所围绕产业需要和服务特色,在细分产业领域新建或改建一批投资方式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的专业孵化载体。推进各县区指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孵化载体。2021年建设完善科技双创孵化载体10家以上。(牵头单位:各县区、经济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引进高端运营机构。市、县区(经济区)、产业园区联动支持各孵化载体利用物理空间,瞄准北京、天津等先进地区,引进有产业资源、有服务体系的高端运营机构和平台型企业,以“带土移植”“技术+资本”等方式孵化科技型企业,培育新兴产业和支撑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重点推进盘锦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等孵化载体引进集金融服务、成果推介、人才战略等全方位服务功能的知名运营机构。2021年依托孵化载体引进培育运营机构2家以上。(牵头单位:各县区、经济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产业技术创研工程中心)

(三)完善孵化服务功能。指导孵化载体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设立政务服务驿站,为在孵企业提供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服务事项辅导、帮办、代办服务。在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知识产权等方面建成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孵化水平。重点推进盘锦高新区及盘锦检验检测中心、大工产业技术研究院、大连化物所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有关企业等共建石化产品检验检测平台,面向全市企业提供共享服务。运用市场化手段,促进服务主体多元化,推进全市孵化载体针对在孵企业需求,引进培育各类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整合全市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资源,建立资源互补共享网络,为在孵企业提供信息咨询、项目路演、财税代理、法律咨询、人力资源等中介服务,支撑和促进创新活动,降低创新创业成本。2021年举办创新创业活动30场以上。(牵头单位:各县区、经济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产业技术创研工程中心、盘锦检验检测中心、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大连化物所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

(四)加强科技金融支持。发挥各类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增信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发挥盘锦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加速推动在孵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动盘锦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在孵科技型企业投资力度。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为在孵轻资产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供给服务。指导各孵化载体与中天辽创、东北科技大市场等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和定制化融资服务。以辽东湾新区、盘锦高新区为重点,推进各县区、经济区联合域内外龙头企业、科研机构设立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加大对在孵初创期、种子期项目的投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发展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产业技术创研工程中心、市科技融资担保公司;责任单位:各县区、经济区)

(五)注重创业辅导服务。建设创业导师队伍,以辽宁省科技创新孵化联盟为重点合作机构,从域内外企业家、律师、投资人等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中,遴选建立创业导师库,依托盘锦市科技双创孵化联盟组建创业导师团队。建立创业辅导培训体系,针对初创企业、成长企业需求,在企业家精神培育、团队打造、商业模式等方面对创业者开展培训,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专题诊断、市场开拓、创投对接等服务,帮助创业者加速成长。2021年组织开展创业培训1—2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区、经济区)

(六)引进培育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瞄准融入京津冀“2小时经济圈”,对接创新研发平台、创新创业载体、科技中介机构等创新资源,吸引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团队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带土移植”来盘孵化。借助孵化载体的平台优势,帮助初创期企业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及团队开展技术攻关,催生科技型企业。鼓励我市高校院所和企业的科技人员到孵化载体自主创业,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推进盘锦高新区、辽东湾新材料产业科创中心、盘锦精细化工科技园等载体引进培育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孵化企业毕业后向全市产业园区扩散。2021年新增在孵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60个以上。(牵头单位:各县区、经济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产业技术创研工程中心)

(七)梯度培育科技型企业。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创新政策向企业倾斜,加快企业研发中心提档升级,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创新动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分类指导,加快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培育一批以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为主的创新主体。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升级,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研发机构,为行业提供集成化研发服务。建立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扶持体系,支持科技型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大政策激励和服务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2021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雏鹰企业30家以上、瞪羚企业6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产业技术创研工程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经济区)

(八)引进培育高端创新人才。围绕精细化工、先进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等领域,对接国内细分领域的顶尖院校,依托产业技术研究院、研发中心等载体,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依托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吸引域外高端创新人才来盘联合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培育本土创新人才。依托“兴辽英才计划”“盘锦优才选育计划”等重点人才政策,引进培育高端创新人才在盘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打造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2021年引进5名以上高端创新人才、培育5个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产业技术创研工程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经济区)

(九)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加大对企业需求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建立高校科技成果供给和企业需求信息网上对接平台,组建网上咨询专家团队,分析企业存在问题,提高对接的精准度。推进以中科院、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院所为重点的技术转移中心建设,联合东北科技大市场和北京市科技情报所建设面向全市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引导省内外高校院所参与其中,来盘联合企业开展成果转化工作。定期召开常态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科技成果对接活动,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提高成果转化效率。2021年转化科技成果6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产业技术创研工程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经济区)

(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孵化载体建设支持力度,对引进国内外知名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机构,通过参股、服务外包、委托管理等方式来盘共建孵化载体的服务机构和平台型企业给予运营补贴。对省级及以上孵化载体统一进行绩效考核,对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育省级以上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择优给予孵化载体奖励。完善对企业政策支持机制,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奖励补助。对列入全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的“盟主”企业通过“揭榜挂帅”机制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由省市两级财政和联盟企业按比例出资。指导各县区、经济区在孵化载体建设、引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经济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加快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引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工作专班,对全市孵化载体建设、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引育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各项重点工作责任主体和年度目标,细化具体工作举措、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三)建立跟踪服务和调度通报机制。由工作专班办公室作为召集单位,每两周深入一个县区、经济区调研、指导,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动态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每月26日前,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向专班办公室报送具体工作进展,由专班办公室汇总、梳理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考核问责。将《实施方案》的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到各县区、经济区,纳入各县区、经济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定期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附件:1.加快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引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工作专班

2.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加快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建设

引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工作专班

 

为加快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引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工作专班。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班职责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引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工作。确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跟踪调度工作推进情况。指导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细化具体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组成成员

 长:郑玉琪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吉广   市科技局局长

 员:孙立新   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可佳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玉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培夙   市商务局副局长

齐绍斌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市金融发展局副局长

孙晓丽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吕春玲   市产业技术创研工程中心副主任

许建强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王学森   市科技融资担保公司总经理

    盘山县委常委、副县长

祝美娟   双台子区副区长

  兴隆台区副区长

    大洼区副区长

    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符宝嵩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吉广兼任,副主任由孙立新、吕春玲兼任。

三、工作制度

专班建立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工作例会机制,由工作专班办公室召集,每两周研判、每月会商;二是综合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各项具体工作动态,研究协调重大事项,梳理交办事项及下步工作任务,提出专业意见建议,呈报市政府决策;三是跟踪调度机制,及时调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呈报市政府。


附件2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目标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鼓励孵化主体多元化

指导产业园区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建成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中试基地等,带动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围绕自身产业链建设专业孵化器,发展专业园区,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引导支持高校院所围绕产业需要和服务特色,在细分产业领域新建或改建一批投资方式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的专业孵化载体。推进各县区指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孵化载体。

各县区、经济区根据自身产业特色,新建完善各类孵化载体。其中:盘山县重点完善现代农业创业大厦建设;双台子区重点完善盘锦精细化工科技园、盘锦颐高科技创业园建设;兴隆台区重点新建专业化众创空间;大洼区重点完善鼎信众创空间、光合水产星创天地建设;辽东湾新区重点完善新材料产业科创中心建设,推进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新建众创空间;盘锦高新区重点完善双创示范基地、盘锦电商众创空间建设,推进辽宁中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光学电子产业园。

12月31日

各县区

经济区

市科技局

2

引进高端运营机构

市、县区(经济区)、产业园区联动支持各孵化载体利用物理空间,瞄准北京、天津等先进地区,引进有产业资源、有服务体系的高端运营机构和平台型企业,以“带土移植”“技术+资本”等方式孵化科技型企业,培育新兴产业和支撑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盘锦高新区引进一家具备资金支持、政策对接、金融服务、成果推介、人才战略等全方位服务功能的知名运营机构开展孵化工作。兴隆台区引进一家专业运营机构推进孵化载体运营。其余县区、经济区结合已有孵化载体运营情况,引导运营主体引进高端运营机构联合开展孵化工作。

12月31日

各县区

经济区

市科技局

市商务局

市产业技术

创研工程中心

3

完善孵化服务功能

指导孵化载体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设立政务服务驿站,为在孵企业提供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服务事项辅导、帮办、代办服务。

推进各孵化载体设立政务服务驿站。

长期推进

各县区

经济区

市科技局

市产业技术

创研工程中心

4

在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知识产权等方面建成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孵化水平。

推进盘锦高新区及盘锦检验检测中心、大工产业技术研究院、大连化物所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有关企业等共建石化产品检验检测平台,面向全市企业提供共享服务。

长期推进

盘锦高新区

市科技局

盘锦检验

检测中心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

大连化物所

盘锦产业技术

研究院

5

运用市场化手段,促进服务主体多元化,推进全市孵化载体针对在孵企业需求,引进培育各类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整合全市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资源,建立资源互补共享网络,为在孵企业提供信息咨询、项目路演、财税代理、法律咨询、人力资源等中介服务,支撑和促进创新活动,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指导域内孵化载体引进财税代理、法律咨询、人力资源等中介服务机构,完善孵化服务功能,建立资源互补、共享网络,举办创新创业活动30场以上。其中:盘山县举办4场以上,双台子区举办4场以上,兴隆台区举办2场以上,大洼区举办4场以上,辽东湾新区举办4场以上,盘锦高新区举办12场以上。

12月31日

各县区

经济区

市科技局

市产业技术

创研工程中心

6

加强科技金融支持

发挥盘锦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加速推动在孵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

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基金管理运作模式,支持高端创新人才带技术或成果来盘创业转化。以辽东湾新区、盘锦高新区为重点,推进各县区、经济区联合域内外龙头企业、科研机构设立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加大对在孵初创期、种子期项目的投入。

长期推进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金融发展局

各县区

经济区

7

加强科技金融支持

推动盘锦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在孵科技型企业投资力度。

聚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担保金额4.5亿元。

12月31日

市科技局

市科技融资

担保公司

各县区

经济区

8

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为在孵轻资产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供给服务。

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度1.6亿元以上。

12月31日

市知识产权局

各县区

经济区

9

指导各孵化载体与中天辽创、东北科技大市场等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和定制化融资服务。

组织中天辽创、东北科技大市场等金融机构联合孵化载体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

长期推进

市科技局

市产业技术

创研工程中心

各县区

经济区

10

注重创业辅导服务

建设创业导师队伍,以辽宁省科技创新孵化联盟为重点合作机构,从域内外企业家、律师、投资人等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中,遴选建立创业导师库,依托盘锦市科技双创孵化联盟组建创业导师团队。

建立创业导师库、组建一支以上创业导师团队。

12月31日

市科技局

各县区

经济区

11

建立创业辅导培训体系,针对初创企业、成长企业需求,在企业家精神培育、团队打造、商业模式等方面对创业者开展培训,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专题诊断、市场开拓、创投对接等服务,帮助创业者加速成长。

组织开展1—2场创业培训。

12月31日

市科技局

各县区

经济区

12

引进培育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瞄准融入京津冀“2小时经济圈”,对接创新研发平台、创新创业载体、科技中介机构等创新资源,吸引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团队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带土移植”来盘孵化。借助孵化载体的平台优势,帮助初创期企业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及团队开展技术攻关,催生科技型企业。鼓励我市高校院所和企业的科技人员到孵化载体自主创业,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

推进盘锦高新区、辽东湾新材料产业科创中心、盘锦精细化工科技园等载体引进培育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孵化企业毕业后向各产业园区扩散。各孵化载体新增在孵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60个以上。其中:盘山县新增9个以上,双台子区新增9个以上,兴隆台区新增5个以上,大洼区新增9个以上,辽东湾新区新增9个以上,盘锦高新区新增19个以上。

12月31日

各县区

经济区

市科技局

市商务局

市产业技术

创研工程中心

13

梯度培育科技型企业

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分类指导,加快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培育一批以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为主的创新主体。

全市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以上,其中:盘山县5家、双台子区5家、兴隆台区3家、大洼区5家、辽东湾新区4家、盘锦高新区10家;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其中:盘山县2家、双台子区2家、大洼区2家、辽东湾新区2家、盘锦高新区3家;全市新增雏鹰企业30家以上,其中:盘山县5家、双台子区3家、兴隆台区3家、大洼区5家、辽东湾新区3家、盘锦高新区11家。

12月31日

市科技局

市产业技术

创研工程中心

各县区

经济区

14

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升级,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研发机构,为行业提供集成化研发服务。

全市新建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0个以上。其中:盘山县2个、双台子区2个、兴隆台区1个、大洼区1个、辽东湾新区1个、盘锦高新区3个。

12月31日

市科技局

市产业技术

创研工程中心

各县区

经济区

15

建立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扶持体系,支持科技型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大政策激励和服务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

全市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40个以上。其中:盘山县5个、双台子区4个、兴隆台区3个、大洼区5个、辽东湾新区3个、盘锦高新区20个。

12月31日

市科技局

各县区

经济区

16

引进培育高端创新人才

围绕精细化工、先进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等领域,对接国内细分领域的顶尖院校,依托产业技术研究院、研发中心等载体,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依托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吸引域外高端创新人才来盘联合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培育本土创新人才。依托“兴辽英才计划”“盘锦优才选育计划”等重点人才政策,引进培育高端创新人才在盘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打造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

全市引进5名以上高端创新人才、培育5个创新团队。其中:盘山县引进1名,培育1个团队;双台子区引进1名,培育1个团队;辽东湾新区引进1名,培育1个团队;盘锦高新区引进2名,培育2个团队。

12月31日

市科技局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市产业技术

创研工程中心

各县区

经济区

17

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

加大对企业需求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建立高校科技成果供给和企业需求信息网上对接平台,组建网上咨询专家团队,分析企业存在问题,提高对接的精准度。推进以中科院、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院所为重点的技术转移中心建设,联合东北科技大市场和北京市科技情报所建设面向全市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引导省内外高校院所参与其中,来盘联合企业开展成果转化工作。定期召开常态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科技成果对接活动,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围绕精细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举办专业化、多频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其中,组织举办大型综合科技成果对接会1次。全市转化科技成果60项以上。其中:盘山县10项、大洼区9项、双台子区9项、兴隆台区3项、辽东湾新区10项、盘锦高新区19项。

12月31日

市科技局

市产业技术

创研工程中心

各县区

经济区

18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强化孵化载体建设支持力度,对引进国内外知名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机构,通过参股、服务外包、委托管理等方式来盘共建孵化载体的服务机构和平台型企业给予运营补贴。对省级及以上孵化载体统一进行绩效考核,对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育省级以上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择优给予孵化载体奖励。完善对企业政策支持机制,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奖励补助。对列入全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的“盟主”企业通过“揭榜挂帅”机制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由省市两级财政和联盟企业按比例出资。

制定出台强化孵化载体建设、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引育方面政策措施。指导各县区、经济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

12月31日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各县区

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