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盘锦市 > 市政府办文件
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034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1-25
标  题: 盘政办发〔2021〕1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盘政办发〔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01-25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21〕1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5 浏览次数:1446

 

 

 

 

                     

 

盘政办发〔20211

 

 

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

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方案》确定的146项工作任务落实通知如下:

1.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牵头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季度为节点,按照“三清单三制度”管理模式,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保障机制,确保责任逐级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各牵头单位的具体推进实施方案务于202123日前报送各位分管市领导,经分管市领导审核把关后于27日前报送市政府。

2.统筹协调,合力攻坚。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合,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要求,加大指导和协调力度,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3.加强督考,狠抓落实。围绕《方案》的推进实施,市政府督考办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及时跟进督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年底逐一绩效对账。各相关单位也要完善督导机制,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效。各牵头单位要于每月28日前将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督考办。

联系人:朴勇智,联系电话:2805093,电子邮箱:pjzfdcs@163.com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