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盘锦市 > 市政府办文件
索 引 号: pjsrmzf-2019-001959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19-11-06
标  题: 盘政办发〔2019〕34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盘政办发〔2019〕34号 发布日期: 2019-11-22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19〕34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2 浏览次数:1303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八届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现将《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


  “无废城市”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细胞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把“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现阶段,要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刻把握盘锦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的新要求和新理念,重点促进石油石化行业绿色发展、稻蟹共生等生态农业模式持续优化、城乡一体化大环卫体系继续完善,实现全市主要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探索一条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的新路径和新模式。


  (三)基本原则


  紧抓区域特色,解决关键问题。紧抓盘锦市石油石化产业为主导、水稻种植占比高、城乡一体化水平高三大区域特色,重点解决石化类危废的规范化管理、水稻秸秆的高值化利用、生活源固体废物终端高效处置等关键领域的突出问题,理顺全市固废管理机制。


  系统推进工作,促进协同增效。明确试点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体制机制;促进“无废城市”建设和同期相关规划及重点工作的协同推进,协同实现石化行业绿色化高值化发展、城乡融合水平提升等发展目标。


  创新先行先试,多方共建共享。在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建设等多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形成“无废矿区”、“城乡一体化大环卫”等特色模式;积极吸引辽河油田、辽河石化、京环集团等龙头企业参与试点建设,同时加大宣传以吸引城乡居民参与固废减量和处置设施监督,共同提升创建效果、共享创建成果。


  (四)试点目标


  1.总体目标


  立足盘锦发展实际,围绕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遵照“无废城市”建设理念,系统规划绿色引领,构建为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服务的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和监管体系,将源头减量化、资源化、高值化利用和最终安全化处置的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各领域的全流程管理,重点以石油石化行业废弃物(黑色)减量化和高值化处理为抓手,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提供助力;以园区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为抓手,实现危险废物(红色)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与全面安全管控;以农业废弃物(金色)源头生产绿色化、过程回收规范化及综合利用高值化为思路,助力生态农业体系建设和品牌效应的增强;以生活源废弃物(蓝色)全域化、协同化治理为手段,促进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最终形成全流程、全产业、全社会的精细化绿色管理方式,构建以石油开采和石油化工为主导产业的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升级的“无废城市”建设“五色锦”模式。


  到2020年,完成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的39项制度体系、21项技术体系、9项市场体系以及28项重点工程,实现42项创建指标全部达标,探索形成盘锦“无废城市”建设的“五色锦”模式,推动盘锦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同时,进一步推进凝练、总结形成“辽河油田打造‘无废矿区’模式”、“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模式”、“城乡固废一体化、全过程、精细化的大环卫模式”和“大洼区整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4项预期经验。


  2.阶段目标


  启动期目标(2019年):成立“无废城市”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初步建立“无废城市”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强化“无废城市”建设理念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完善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统计制度、含油污泥等固体废物有效处置相关技术标准;完成“无废矿区”建设方案编制;完成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保障各类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完善落实秸秆和畜禽粪污等收集处置绿色信贷支持政策;继续积极部署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绿色工厂评价和园区循环化改造。


  建设期目标(2019年—2020年):制定《盘锦市“无废城市”管理办法》,将全部固废纳入监管平台,提升固体废物全过程综合监管水平,推动生活、工业、农业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有效处置,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社会氛围。到2020年,工业领域,初步建成辽河油田“无废矿区”,制定含油污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试点建立危险废物豁免和排除管理制度,推动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试点推行危险废物产生者追责制度,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农业领域,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快高值化利用项目落地;以大洼区、盘山县为试点,建设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示范基地;推进大洼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生活领域,积极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配套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再生资源回收转运项目,推进固废综合处理循环经济园区建设,落实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等重点工程。


  长期目标(2020年—2030年):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无废城市”管理理念深刻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减至最低,精细化综合管理水平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总结形成盘锦“无废城市”建设的“五色锦”试点模式,不断创新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模式,培育产业市场,形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集群,全面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满意度。


  3.具体指标


  盘锦市“无废城市”试点指标涵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五个方面,共计42个指标,其中必选指标22项、可选指标17项、自选指标3项。具体如下: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现状值

目标值

计量单位

数据来源

2018

2020

1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工业源头减量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0.298

0.263

吨/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统计局

2

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

42

70

%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

3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数量

1

2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

4

农业源头减量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占比

17

20

%

市农业农村局

5

建筑业源头减量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15.3

5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

0.84

0.9

kg/(人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

55

8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8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家庭)

——

220

各相关部门

9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72.6

75

%

市生态环境局

10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67.8

70

%

市生态环境局

11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40

45

%

市农业农村局

12

秸秆综合利用率

91.6

93

%

市农业农村局

13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72

75

%

市农业农村局

14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5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5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6.09

25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6

餐厨垃圾回收利用量增长率

——

>10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7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

50

%

市卫生健康委

18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量

7.12

6

万吨

市生态环境局

19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100

%

市卫生健康委

2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0.26

0.2

万吨

市生态环境局

21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

建筑垃圾消纳量

16600

25000

吨/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2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填埋量

43.56

38

万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3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81

85

%

市农业农村局

24

保障能力

制度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

制定

——

12

负责“无废城市”

建设的协调机构

25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已纳入考核

市委组织部门

监察部门

26

市场体系建设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比重

0.3

3

%

市生态环境局

27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10

20

%

市生态环境局

28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0

60

%

市生态环境局

市金融发展局

市银保监部门

29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8

15

市工信局

市商贸物流服务中心

市生态环境局

30

技术体系建设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示范

——

2

市工信局

31

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技术示范

——

4

市农业农村局

32

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技术示范

——

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3

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技术示范

——

3

市生态环境局

34

监管体系建设

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初步建成

有效提升

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协调机构

35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90

92

%

市生态环境局

36

保障能力

监管体系建设

发现、处置、侦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

1

0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37

固体废物相关环境污染事件数量

20

15

市生态环境局

38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100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39

群众

获得感

群众

获得感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85

%

第三方调查

Z1

自选指标

开展“泥浆不落地”采油厂比例

90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Z2

钻井泥浆综合利用率

50

70

%

市生态环境局

Z3

纳入固废危废一体化平台的企业数量

65

300

市生态环境局


  二、主要任务


  (一)立足盘锦发展实际,强化系统性规划引领


  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一是夯实绿色制度基础,加快制定《盘锦市“无废城市”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各领域工作提供指导,推进形成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绿色沟通和协调机制;二是健全绿色统计和监管体系,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重点品种的统计制度、构建涵盖多品种的固废智慧监管平台;三是加强对其他专项、试点工作制度政策的继承与创新,理顺规划体制,严控大规模产废项目准入,将固废处置设施统筹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提升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促使试点建设与城市管理有机融合。


  1.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齐抓共管协调机制


  结合盘锦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加快制定盘锦市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快制定《盘锦市“无废城市”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监督管理,研究制定餐厨垃圾、危险废物、农药包装废弃物等专项领域的相关管理办法,出台针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的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确保制定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能够有针对性的解决盘锦市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增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促进相关领域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和规范处置。(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须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理清部门职责边界,构建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类固废在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部门职责边界,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制定《盘锦市“无废城市”创建工作部门职责分工方案》。根据“无废城市”创建目标与创建任务,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清单,并做好年度任务分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级政府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县区、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充分协作的管理机制,合力推进盘锦市“无废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市政府督考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体系。出台《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目标评价考核按照《盘锦市“无废城市”创建指标体系》实施,主要包括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等五个方面,以及各部门、各县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年度进行评价,在试点创建期结束次年(2021年)开展目标考核。(市政府督考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健全固废统计制度,多措并举提升监管能力


  (1)完善固体废物统计制度


  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热电、石油开采和石化等重点产废行业和企业的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产废企业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登记,对于产废情况复杂、底数不清的企业,鼓励企业自主委托开展第三方核算并按核查结果进行台账登记。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自2019年起全面利用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系统开展固体废物申报、转移工作,逐步扩大申报企业范围。此外,除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和钻井泥浆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外,其他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分散、组分复杂,要加强对其他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废品种、数量、综合利用方式、利用企业等信息的统计,全面摸清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和利用处置情况,为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全过程监管打好基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负责)


  探索开展建筑垃圾统计工作,对房地产开发、道路建设等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重量及体积进行系统摸排估算。对重大建设项目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台账,明确建筑垃圾产生数量、处置去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完善农业废弃物统计方法。建立重要农业资源(废弃物)台账制度,实现农业废弃物底数基本清晰。针对农作物秸秆,依托农业农村部推出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子系统,统一农作物秸秆的统计范围、口径和统计标准,明确秸秆产生量、可回收量、不同形式资源化利用量等数据。针对养殖场畜禽粪污,依托全国统一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连直报信息系统,组织养殖场(小区)定期填报,统计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设施配套率、养殖场畜禽粪污产生量、资源化利用量、综合利用率等指标数据,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在线监管和考核。针对废旧农膜,开展废旧农膜生产使用和回收利用普查,汇总农膜销售量、使用年限、回收量等数据,核算农膜(地膜)产生和回收利用量。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掌握区域农药使用种类、使用量、回收处置等信息,核算盘锦市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及回收处置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商务局、市供销社配合)


  (2)建立信息化平台,完善固废监管体系


  多方联动定期开展固体废物排查。彻底清查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源,将全市所有固废产生源,尤其是各类小微产废企业纳入监管,制定检查计划,开展定期巡查。通过企业自查、主管部门监察和属地政府排查指导等多方联动形式开展全市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核查工作,核查结果报送相应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加强基层执法力度。强化对固体废物的日常执法职责,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形成各主管部门联合打击、信息互通的联动机制,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源头防控、沿途堵截和实地查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合力构建实施严惩重罚制度体系,探索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人员实施行业禁入,灵活运用绿色信贷限制、挂牌督办、媒体公示等手段,助力环境执法工作,大幅提升环境违法成本,净化行业经营环境。(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各自职能负责)


  完善固废监管平台,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在我市已建成涵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4类固废的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构建盘锦市固体废物监管大数据平台,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其他固体废物全部纳入,引入重点产废、利废企业在线监控和填报信息,并与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辽宁省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功能对接,实现对固废危废产出、运输、处置业务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智能化闭环监控和管理,构建集智能监控、智能预警、分析决策于一体的固体废物多品种、全流程智慧管理系统,促进政府相关部门间数据和信息共享,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3.强化继承创新,促进试点建设与城市管理有机融合


  理顺规划体制,推进固废管理与城市发展有机融合。盘锦市“无废城市”创建正处于“十三五”总结评估和“十四五”统筹谋划的关键时期,要系统梳理产业发展、城乡一体化大环卫体系、生活垃圾分类、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专项工作的进展及成效,评估目前规划与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产业布局不合理、固废利用处置能力不足、设施用地无法保障等,进一步统筹整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固废处置规划等,构建协调一致的“一张蓝图”,以期实现规划体制和规划方法上的改变与突破,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实现试点创建与城市建设管理的有机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严格行业准入,严控新增、扩建大规模产废的建设项目。保障再生资源回收点、农作物秸秆收储点、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回收站及各类固废终端处置设施的建设用地。对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出台相关简化审批程序的政策,规范其投资、建设、运行和管理。严控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相关项目。(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统筹规划固废收运、处置设施,保障处置能力。基于盘锦市各类固体废物产生与收集现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产业转型升级、生态农业建设等一系列举措,针对华锦阿美等大型石化项目,同步规划建设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确保满足危废处置需求。重点合理预估规划期内各类固废的产生情况,制定并完善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固废收运、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设施用地,推动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合理布局,着重解决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量之间的错配问题。到2020年底,实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泥、农业废弃物等多品类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上和总量上的互相匹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二)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产业转型引擎,高效高值利用“黑色”固废


  以循环经济为产业转型的新引擎,重点带动“黑色”工业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和污染防治,最终成为可再利用的资源,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降低。以打造三大产业基地为抓手,提升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水平、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废物产生量;以打造辽河油田“无废矿区”为抓手,推行钻井环节“泥浆不落地”工艺、抓好采油环节各类固废的源头减量、分类处置;通过拓展“黑色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渠道和效率,最终实现产业绿色转型。


  1.绿色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链长制”+“三大基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落实“链长制”有序推进。按照宜长则长、宜短则短的原则,进一步推动石化及精细化工和特色装备制造两大主导产业链向下游延伸。着力引导要素资源向两大主导产业链集聚,推动促进产业价值链迈向中高端,形成产业发展优势和发展后劲。以石化和装备制造园区为“主阵地”,围绕龙头企业、核心产品、创新平台,聚焦主导产业,做强一批特色产业,培育一批未来产业,推进产业链垂直整合、横向集聚,构建良好的产业链生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负责,各相关园区配合)


  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链条。依托北燃公司光亮油项目生产高黏度润滑油,替代进口产品,适时开发丁基橡胶、丁苯橡胶、顺丁橡胶等产品,推进华锦阿美、宝来化工轻烃综合利用等龙头项目进程,重点发展乙烯、丙烯、碳四、芳烃四大产业链条,积极发展特种合成橡胶、特种工程塑料、特种纤维、高性能改性复合材料等化工新材料产业。(市工信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加快推进辽东湾新区三大产业基地建设。一是依托重大石化及精细化工项目,加快壮大产业规模、拉长产业链条、建设国际化配套体系,建设更高质量的世界级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积极推进华锦阿美项目、宝来化工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瑞德化工焦化芳烃精细加工产业集群项目、长春石化盘锦化工基地项目、联成化学盘锦化工及仓储物流基地项目等大型石化及精细化工项目建设,推动产业一体化、精细化、高端化、差异化、绿色化发展。二是依托中储粮、京粮、益海嘉里等企业集团,围绕粮食加工储运贸易,加快建设东北最大的粮食加工物流产业基地。随着盘锦港粮食码头配套功能日趋完善,将有更多国际、国内粮食产业巨头企业落户产业基地。在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龙头牵动作用下,辽东湾新区要进一步做强做大粮食产业,拉长粮食深加工产业链条,提高粮食港口中转量;三是依托忠旺集团,围绕铝制品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建设环渤海特色装备制造基地,以高精度铝合金型材、高端铝合金制品为重点,开发航空工业、轨道交通、高速铁路专用挤压型材及结构件。〔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盘锦港)配合〕


  (2)辽东湾新区打造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


  调整产业结构、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在辽东湾新区坚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石化及精细化工、特色装备制造、港口物流等支柱产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业链的纵向延伸,提高资源产出效率,提高园区整体循环经济产业链关联度,力争实现企业间和产业间共生耦合、物料闭路循环。加快建设宝来轻烃综合利用项目、长春1.8万吨/年锂电池铜箔等精细化工产业链项目;依托忠旺80万吨/年铝挤压型材项目,逐步打造铝产业链生产基地;以益海嘉里粮油深加工项目为龙头,以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北大荒盘锦粮食物流仓储基地、汇福粮油蛋白及油脂项目为支撑,重点培育粮食、油脂、饲料等粮食深加工产业,打造以益海嘉里“水稻循环经济模式”为代表的粮油深加工循环经济产业链,并利用大米生产的剩余稻壳作为燃料,建设生物能热电项目,余热供给油脂预处理车间、油脂浸出车间、水稻烘干等日常生产工序及公司采暖使用,实现集中供热。〔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盘锦港)配合〕


  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强化能源梯级利用,依托瑞德化工、宝来公司等化工企业高温热水综合利用项目为居民供暖,有效利用生产余热,降低企业能耗,实现能量回收利用;依托丰源热力热电工程项目建设能源岛,对辽东湾新区的供电、供热发挥重要作用,实现集中供热,满足地区工业发展的热负荷需求;加强副产物和废弃资源能源回收利用,推进瑞德化工3万吨/年吡啶—粗酚联合精制项目建设,重点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氮化物和氧化物等回收精制加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配合)


  共享基础设施,集中处理污染物。在辽东湾新区开发过程中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提高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完善园区供水设施建设共享,加快建设10万吨/日净水厂。利用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实现污水集中处理。依托辽东湾新区再生资源产业园,利用已建成的中节能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泓实环保科技8万吨/年废酸处理项目强化危险废弃物就近安全处置,对辽东湾新区园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置。(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3)推行清洁生产,打造绿色工厂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鼓励辽河油田、长春化工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加强清洁生产工艺改造,有效减少工业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树立行业清洁生产标杆;重点实施辽河富腾热电、辽东湾丰源热力等企业燃煤工业锅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工业污水处理及回用、工业“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等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创建绿色工厂(园区)。把创建绿色工厂(园区)作为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主要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以现有的合力工业车辆(盘锦)有限公司、益海嘉里(盘锦)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两个省级绿色工厂为基础,推动辽东湾新区创建绿色园区,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选择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辽宁海德信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市工信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2.辽河油田打造“无废矿区”


  (1)全面推行钻井环节“泥浆不落地”工艺


  一是加强泥浆不落地处理规划,实现达标排放。根据油田钻井工作量合理优化油区泥浆不落地处理站布局,基本实现油区泥浆不落地处理全覆盖。二是严格把控泥浆不落地工艺全流程,开展钻井液回收利用工作,通过新建钻井液回收利用设施,对更改钻井液体系以及完井时的部分钻井液进行清除有害固相和简单维护等处理,使其达到重复使用标准,减少废液产生量。三是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要求开展泥浆不落地固废循环利用,通过垫井场、铺路、制砖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对泥浆处理后产生的剩余固相开展综合利用工作。(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长城钻探公司负责)


  (2)抓好采油环节落地油泥源头减量、分类处置


  一是按照《辽河油田井下作业清洁作业技术推广指导意见》,构建以“井筒控制类技术”为主、“地面控制类技术”为辅的井下作业清洁作业技术体系,基本实现出井油水不落地。二是落地油泥分类收集、存储及转移,避免与垃圾混堆处理,减少油泥总量,降低处理难度,实现油类物质有效回收与剩余固相规范处置。三是积极配合做好《辽宁省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标准》的编制与发布,做好相关要求宣贯与执行,确保油泥处理后剩余固相合规综合利用。四是加快对含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油泥处理工艺优化、热化学清洗、外委第三方治理等措施,做到遏制“增量”、消除“存量”。


  (3)开展油田其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研究与应用


  持续加大浮渣和清罐底泥的减量化、无害化技术研究。一是推广“不加药污水处理”、机械清罐等技术,降低清罐底泥的产生量。二是积极开展浮渣和清罐底泥减量化处理试验工作,加大油水回收力度,实现资源化利用。三是针对废润滑油、废铅酸蓄电池、实验室废液、废脱硫剂等工业危废,通过改进生产工艺、自建处理设施、外委处置等多种方式,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三)推动危废全面安全管控,有效控制“红色”预警点


  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与全面安全管控,有效控制违规自行利用、监管力量薄弱、处置能力短缺等“红色预警点”,降低环境风险。一是强化源头防范,充分利用环评制度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同时探索制定产生者追责及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二是突出过程管控,通过创新建立《盘锦市危险废物管理指南》,提高执法监察能力、丰富一体化平台功能建设,提升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针对危废处置能力短缺差异探索开展基础研究、优化调整处置结构,补齐末端处置利用环节短板,推动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1.强化源头防范,降低环境安全隐患


  基于盘锦特色,以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的废酸,以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的废矿物油为抓手,探索产生者追责及排污许可制度,为构建防范体系提供支撑。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将制度要求落实到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强化产污者负责的倒逼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探索建立危险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将固定源危险废物产生工艺、种类、数量、贮存、运输、自行利用和委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实施排污申报登记,统一归口统计污染物排放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突出过程管控,增强危废精细化管理水平


  (1)建立《盘锦市危险废物管理指南》,完善规范化管理体系


  以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为抓手,在盘锦市试点建立豁免和排除管理制度,初步实现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行业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在此基础上,制定涵盖危险废物优先管理和豁免管理清单、利用处置技术推荐清单和负面清单等内容的《盘锦市危险废物管理指南》,确保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安全可控,降低危险废物总体环境风险,同时为规范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全面强化危险废物监督执法,提高环保执法监察能力


  一是进一步强化执法,将执法监察活动常态化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探索制定更为严格的针对涉危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措施,形成有效震慑,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导致的环境风险。二是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多部门联勤联动机制,联合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行为。三是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利用网络平台、培训基地开展危险废物执法监察技能培训与经验交流,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素质与水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配合)


  (3)完善一体化平台功能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环境风险排查


  探索建立市、县二级环保系统全覆盖的盘锦市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推动危险废物监管从事后管理向事前主动管理转变。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盘锦市信息化、智慧化危险废物管理模式,实现联网监控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理处置企业由现状的65家增加到300家。(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市智慧城市运管中心配合)


  3.优化处置结构,补齐产能错配短板


  (1)探索开展基础研究,提升危废处置技术水平


  启动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风险防控基础研究工作。一是在盘锦市探索开展该行业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产生规律及污染特性研究,全面摸清危险废物底数、核查方法、污染负荷、环境风险、环境效应等,建立盘锦市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全部细分类别危废基本特征数据库。二是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特性研究,开发与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基本特征相对应的利用处置技术。三是开展利用处置过程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研究,明确环境风险控制关键节点及关键技术、要求和标准规范,实现危险废物高效管控。(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工信局,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配合)


  (2)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快推进和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一是加快开展盘山县再生资源产业园规划环评修改工作,继续推进两个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针对危废处置能力短缺差异,灵活规划危废处置设施建设,争取园外符合资质要求的废酸、废催化剂利用处置企业特许经营政策,提升危废处置能力和产废端的匹配程度。争取到2020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安全处置量达到6万吨/年,全市危险废物全面实现安全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二是创新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调节需求,探索开展“无废矿区”、“园外园”、“产废和处置企业点对点”等多种试点管理形式,以及“撬装设备”等新型市场化模式,减少危废异地运输。三是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大力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步伐,争取到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60%,危废处置企业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盘锦银保监分局配合)


  (四)发挥品牌带动优势,变农业废弃物为“金色资源”


  以“无废城市”创建为契机,在盘锦市农业品牌优势引领下,重点促进秸秆、畜禽粪污等“金色资源”的高效收运和高值化利用。一是以盘锦农业品牌效应为引领,推动农业绿色生产和提质升级,实现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从源头上减少农业固废产生量,带动和支撑畜禽粪污生产有机肥等高值化利用;二是分类完善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收储运体系,促进收储运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市场化;三是通过培育骨干企业和建设示范项目提升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和安全处置能力,协同实现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1.发挥品牌带动优势,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全域标准化生产,助力农业废弃物源头减量。依托盘锦市东北第一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以及有机农产品标准认证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基础,围绕水稻、蔬菜、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健全完善全市农业标准体系,突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生产过程控制、收储运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快标准研制力度,建立盘锦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体系,实现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标可依,力争到2020年发布一批技术规程,规范生产行为,积极推行减量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投入品的源头减量。(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动能转换。依托“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现有品牌效应,全面推进盘锦农产品品牌引领行动,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力争到2020年把碱地西红柿、泥鳅鱼、二界沟毛虾、蛤蜊岗文蛤、苇田斑节大虾等打造成全国知名区域品牌,提高盘锦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占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继续发展集种植养殖、农事体验、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于一体的各具特色的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加快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海洋生态牧场综合体、农业特色小镇等发展亮点,把种庄稼变为“种风景”,实现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观光型休闲农业转型。(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近还田为主、“五化”为辅,推动秸秆全量利用


  (1)优化秸秆机械化还田能力,完善秸秆综合管理制度


  合理确定留茬高度。对于不进行机械化还田的地块,严格推行低茬收割,下田机械按作业标准低茬收割,留茬高度不宜超过15厘米,并逐步建立秸秆低茬回收补贴机制;建立完善秸秆机械还田技术标准规范。逐步完善秸秆机械粉碎深翻还田相关技术体系,开展秸秆还田机具的优化选型和系统配套试验研究,积极探索稻草翻埋还田技术,实现稻草高质量还田;严格落实秸秆还田工作责任主体。市、县(区)、镇、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将监管责任细化到田块、到农户、到每一台作业机械(含跨区作业机械),不带切(粉)碎装置的收割机不允许下田作业,对落实工作不力的镇,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促进离田秸秆“五化”利用,提升高值化市场化水平


  优化秸秆传统利用模式,探索高值化利用路径。结合盘锦市地域环境和资源配置特点,加快北方沥青、洪鹏再生资源、华润盘锦热电厂等本地企业的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进度,形成一批离田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的成熟实用技术。(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建立技术标准规范。力争在2020年底前熟化一批秸秆制乙醇、秸秆成型燃料、秸秆制水稻育苗基质等新技术新工艺,加大本地秸秆利用企业扶持力度,引进龙头企业示范项目,形成一批示范项目;2021年以后,逐步形成育苗、种植、收获、秸秆还田、收储到“五化”利用等全过程技术规范和装备标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标准化水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配套提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推进规范化、标准化收储网络建设。建立1个以上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立专业化收储运队伍,培育多元化市场化运营模式,以政府引导、企业运营、农户配合为原则,建设集打捆压块、储存运输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的秸秆收储网络体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推进种养结合模式,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1)继续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构建现代生态畜牧产业体系。创建期内要继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着力于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盘山县和大洼区为重点,加快畜牧行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全市中小规模养殖场提档升级,实行农机、农技、农艺相结合,多渠道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能力和标准化生产水平,逐步培育一批设施完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加工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质量安全可靠、具备成长性及示范性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走精品畜牧业发展道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引导散养户畜禽粪污分户收集、统一处理利用。引导散小养殖户畜禽粪污规范化管理,实现村屯内无畜禽粪污随处排放、堆积现象。对污染较为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在县区政府领导下,以镇(涉农街道)、村(涉农社区)为单位,科学规划,建设村(涉农社区)外畜禽养殖小区,搬迁至村(涉农社区)外集中饲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种养结合,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构建农业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实现畜禽粪污就地就近综合利用。以盘山县、大洼区为重点,构建县(区)域“水稻种植—畜禽养殖—有机肥生产”的种养结合型生态农业循环发展模式,持续推进大洼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以畜禽规模养殖场和散养密集区为重点,聚焦粪污收集储运、资源化处理、种养循环利用等问题,建设一批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并开展立体养殖、有机肥加工等畜禽粪污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全面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2020年底前,在大洼区养殖重点区域和规模养殖场全面配套建设盘锦市畜禽粪污处理与有机肥生产设施,开展立体养殖、有机肥加工等畜禽粪污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多方参与,建立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


  培育壮大有机肥生产经营主体。推动有机肥推广应用,鼓励和引导农民使用有机肥,开展有机肥产品创新,生产稻蟹共用特种肥料。充分研究盘锦水稻、河蟹等生长特性,依托本地有机肥生产企业,联合开展稻蟹共用特种肥料研发等有机肥产品创新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4.促进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安全回收处置


  促进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源头减量。力争到2020年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实现负增长。建立以农资经销商为主、消费者为辅的回收机制。按照“谁销售谁收集,谁购买谁交回”的原则,将发放农药销售许可证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挂钩。2020年底前,率先在大洼区开展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使用者押金返还或对农药包装设置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标签制度等,2021年后逐步向全域推广。(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五)构建城乡大环卫,促进生活源固废“蓝色分流与汇流”


  依托现有一体化大环卫体系优势,实现盘锦城乡生活源固废的“蓝色分流与汇流”。一是促进源头减量与两网融合,因地制宜在城市和农村地区探索有效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促进生活垃圾、再生资源、餐厨垃圾等品种的科学分流;二是统筹城乡并开展协同处置,落实各类收运系统、处置工程建设,促进部分品种汇流园区后的协同处理处置;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与污染控制,解决分流过程中存在的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农村易腐垃圾简易堆存等问题。


  1.两网融合,源头减量


  系统规划,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有关部门发布绿色生活指南并加强各渠道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环境保护氛围,从而减少生活垃圾源头产生量。率先在快递、物流、外卖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新兴行业中探索环境友好材质与产品的设计及市场化,构建有利于绿色生活的健康消费市场。(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落实《盘锦市环卫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和《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引导与规范管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人员培训,规范生活垃圾收运环节管理。匹配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推广“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实现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落实市、县(区)、镇(涉农街道)3级政府主体责任,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美丽乡村考核等的重要内容,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要求和保障措施,将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建立垃圾分类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畅通再生资源回收处理渠道,完善“居民投放—环卫人员初步分拣—收运—分拣中心二次分拣—处理厂商”的渠道,推广建立垃圾分类互动体验中心,动员并覆盖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工作,推进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特征化处理手段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负责,市供销社配合)


  2.统筹城乡,协同处置


  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治理,逐步建设实施农村地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并探索城乡餐厨垃圾协同处理模式。完善收储运全覆盖体系,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加强运输车辆定位技术匹配与固废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展收运车辆GPS定位、垃圾桶RFID感应、收运车辆过磅及时数据入库等信息化工作,实现垃圾分类设备绿色能源化、专业智能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全市范围内全面落实污泥转移联单制度。针对医疗废物收集收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泄露问题,实施垃圾全程密封、“不落地”运输,减少人工直接或间接接触医疗废物容器,防范健康风险发生。(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负责)


  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厂建设,加快督促焚烧项目落地,焚烧后飞灰填埋处置,在填埋场中开辟专门的焚烧飞灰填埋区域,专场专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加快餐厨垃圾处理以及市政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已有建筑垃圾消纳场设施由露天转为标准防扬尘封闭厂区。大力扶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引进目前市场高值化利用最为成熟的技术和龙头企业对筛选出的建筑垃圾高值化利用,整改或取缔散、乱、污的低端利用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六)推动固废精细化绿色管理,加强产业市场扶持培育


  完善固体废物绿色化管理,培育绿色产业市场。一是依托清洁生产审核、固体废物核查等工作,促进末端处置管理向源头管控转变;二是细化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强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增加绿色信贷投放额度;三是完善“互联网+”绿色固体废物管理技术,重点完善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四是培育绿色企业,壮大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骨干企业,构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集群,打造新经济增长点,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1.促进末端处置管理向源头管控转变


  组织固体废物核查。针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过程和控制过程,对固体废物的实际产生情况、种类、主要污染物成分、现有利用处置方式、控制手段等进行核查,对核查问题按年度进行逐步整改。(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强化各生产单位在固体废物源头控制中的主体地位,通过精心操作、改进工艺、优化生产流程等手段,引导企业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先进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合理调配和使用资源能源,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开展以源头控制为目的的清洁生产审核,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纳入“无废城市”考核体系中,并以清洁生产审核为主要手段,推动电(热)力、原油开采和石化及精细化工等重点产废行业的综合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负责)


  2.开展先进技术创新示范


  依托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固体废物鉴别、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技术研发等相关工作。通过政策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运用市场机制激励企业开展先进环保技术应用和改造。完善重点领域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有效处理处置,有效解决含油污泥处理处置问题,完成省级标准——《陆上油气田含油污泥处理后剩余固相利用污染物控制限值》(试行)的制定工作,有效解决石油开采产生油泥、浮渣和清罐底泥的有效处置和综合利用问题。以钻井泥浆、炉渣、粉煤灰、副产石膏为重点,完善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有针对性制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技术标准,推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依托盘锦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和辽东湾新区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构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示范体系。开展“泥浆不落地”、含油浮渣制造新型复合燃料、水稻秸秆埋茬还田整地等技术示范,提升区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综合创新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分类施策激发市场活力


  积极培育产业市场,建立规范有序市场环境。对已有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进行提标升级改造,有针对性的培育一批新型骨干企业,补齐盘锦市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短板。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流向监管,严厉打击工业固体废物违法堆存、倾倒、填埋等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列入缺失社会责任名单(黑名单)处理,向社会公布,并采取金融部门不予贷款,有关部门不再批准建设新项目,市场监管、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不予办理证照手续等措施,规范有序的行业市场。(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盘锦银保监分局负责)


  细化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完善盘锦市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落实分工任务,有效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运用绿色金融推动市场发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加强对违法企业绿色信贷限制管理,在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涉重金属污染的重点工业企业等行业深入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将固废管理等环境责任履行情况和企业金融信用挂钩,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动监管机制。根据《辽宁省环境违法企业绿色信贷限制管理暂行办法》,将环境违法企业纳入信贷限制名单。对被列入授信限制的企业,各银行机构对其实施信贷限制,不予新增贷款,并逐步压缩原贷款,直至退出贷款。(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盘锦银保监分局负责)


  4.完善“互联网+”固体废物管理措施


  完善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处置全过程监管和可追溯。探索“互联网+”资源配置新模式,优化固废处置能力和需求的匹配,配套服务各企业和产业园区,解决小微企业固废危废处理难的紧迫问题,让固废危废得到合规处置的同时,也能够匹配到资源循环利用的最佳处置方式,让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合规”双达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试点工作列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成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定期集中办公室成员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明晰部门权责,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制定《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对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项目等进行考核,建立完善的评价考核机制。目标考核评价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并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和考核结果纳入政绩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二)加强技术指导


  强化人才支撑,科学指导试点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成立专家智库团队,定期邀请专家指导和技术帮扶。加强各固废主管部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以产废、利废企业为主体,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机制,定向引进固废专业人才,定期开展技术培训,保障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先进技术转化应用。依托产学研合作平台,以盘锦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盘锦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和辽东湾新区再生资源产业园等重点园区、重点企业为主体,鼓励固体废物处置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集成示范和推广应用,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并促进转化落地,构建重点品种固体废物处置技术示范体系,提升固体废物处置和装备保障能力。


  (三)加大资金支持


  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依法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加强发改、生态环境、财政等多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全面抓好对上资金政策争取工作。结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和《辽宁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密切关注国家和省投资重点领域和方向,做好固体废物收运、利用、处置类项目的谋划包装储备工作,推动申报项目获得更多国家、省级资金政策支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金,鼓励大中型企业参与固体废物收运、资源化利用及处置项目,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辽环发〔2018〕6号)要求,加强企业环境信用建设,制定企业环境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将“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纳入全年环境宣传教育计划中,制定详细科学、操作性强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闻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及影响力,大力宣传建设“无废城市”的重要意义和创建理念,将固体废物产生、收运、资源化利用及安全处置的全流程管理简化为简单易懂的科普知识,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的宣传,鼓励城市居民转变生活理念,倡导绿色消费。依托盘锦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盘锦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和辽东湾新区再生资源产业园等,建立“无废文化”教育示范基地,鼓励创建“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商场”等“无废细胞”。通过制作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编写知识读本等多种形式,增加公众对盘锦市“五色锦”创建模式的认可度,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创建氛围。


  附件:“无废城市”主要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附件


  “无废城市”主要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1.制度体系建设


  制度体系作为无废城市建设的基础,主要包括协调考核机制、地方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专项管理措施、财政补贴政策及宣传教育措施及其他共6个领域,试点期间共部署39项任务。


“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任务清单

预期目标

责任主体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2019

2020

A1 建立协调考核机制

A1-1

成立无废城市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强化部门分工协作,优化固废管理体制机制

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

市政府

部门

各县区政府

7月成立

落实

A1-2

建立无废城市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发布考核办法,定期开展部门绩效评价考核

无废城市创建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市政府督考办

市生态环境局

11月完成,对2019年工作进行考核

落实

A2 完善地方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

A2-1

制定《盘锦市无废城市管理办法》

文件制订和发布

市生态环境局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文件制定并发布

A2-2

完善一般工业固废统计制度,引导企业备案和公开相关信息

明确产生量底数,为产生量、综合利用率等相关指标计算提供依据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


建立完善的统计制度

落实

A2-3

完善农业废弃物统计制度,针对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建立完善的统计方法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商务局

市供销社

建立完善的统计制度

落实

A2-4

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统计制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

建立完善的统计制度

落实

A2-5

制定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府文件,并出台技术指导与示范

进一步规范相关文件并获得实际成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月前经充分论证正式出台

落实文件

A2-6

完善秸秆管理制度,如严格禁烧制度,落实秸秆还田工作责任主体,建立秸秆低茬回收补贴机制,落实秸秆综合利用配套政策

解决秸秆留茬带来的焚烧问题,推动秸秆燃料化和基料化高值化利用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严格落实秸秆控茬工作责任主体,在盘山县先行示范

探索建立秸秆低茬回收补贴机制,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配套政策

A2-7

建立规模养殖场和农资经销商合作等机制,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

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化肥使用量

市农业农村局

市供销社


11月完成前期调研和工作方案制定

选取12个规模养殖场和农资销售商开展试点

A2-8

建立农药销售许可等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

控制农药等源头使用数量/质量

市农业农村局


9月开启前期调研工作

年底前完成文件发布

A2-9

建立农药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标签制度等

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网络体系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年底前完成方案制定

在大洼区开展试点工作

A2-10

制定《盘锦市危险废物管理指南》

强化系统规划,完善危废管理标准规范化体系

市生态环境局


确定12种石化行业危险废物

试点建立豁免和排除管理制度

A2-11

探索制定危险废物产生者追责制度

强化系统规划,完善危废管理标准规范化体系

市生态环境局


确定12种石化行业危险废物

试行产生者追责制度

A2-12

建立危险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加强全过程监管,提升风险防控精细化管理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


确定12种石化行业危险废物

试行危废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A2-13

盘锦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市供销社

市商贸物流中心


论证后正式出台

落实文件

A3 完善固体废物专项管理措施

A3-1

将各类固体废物收运、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简化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审批流程

保障各类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市自然资源局

各项目建设单位

推进相关工作

持续推进

A3-2

利用环评制度严把项目环境准入

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口,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危废的产生、降低环境风险

市生态环境局


启动

提出问题及改进措施

A3-3

全市范围全面落实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实现污泥全流程数据可查,市政污泥全部进入污泥处理设施

市生态环境局


年底前制定联单制度初步方案

年底前全面落实

A3-4

强化医疗垃圾收运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防止液体及锐器类废物泄露,减少人工直接或间接接触医疗废物容器

市卫健委

京环集团盘锦分公司


调研相关企业技术,落实招标工作

推进完成设备及车辆更替

A3-5

重点在石化行业组织固体废物核查,引导企业在相关管理程序和岗位作业标准中增加源头控制等要求,工作计划、考核的导向向源头控制转变

促进末端处置管理向源头管控转变

市生态环境局


初步完成重点石化企业固废核查,促进源头减量

重点企业制定源头管控相关制度和作业标准

A3-6

重拳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合力构建实施严惩重罚制度体系

加大执法力度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工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建成制度体系

落实

A3-7

公开环保监督管理信息和处罚信息,建立建设单位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诚信档案、违规违法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人员实施行业禁入

提升环境违法成本

市生态环境局


建成制度体系

落实

A3-8

探索制定更为严格的针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措施

加强全过程监管,提升风险防控精细化管理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

市工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应急局

市卫健委

制定联合执法方案

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A3-9

组织各类媒体对固体废物政策法规进行宣传

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生活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

市委宣传部


对已出台的固体废物政策法规进行宣传

持续宣传

A3-10

加强固体废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固体废物违法案件信访举报渠道,大力推行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

营造执法高压态势,震慑环境犯罪分子,切实保障固体废物环境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访举报渠道

落实

A3-11

全面强化危险废物监督执法,提高环保执法监察能力

 

将执法监察活动常态化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探索制定更为严格的针对涉危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措施,建立行之有效的多部门联勤联动机制,联合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行为。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素质与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

市工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应急局

市卫健委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环境执法培训。

继续加强落实,持续开展相关工作。

A3-12

完善一体化平台功能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环境风险排查

探索建立市、县二级环保系统全覆盖的盘锦市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推动危险废物监管从事后管理向事前主动管理转变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

市工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应急局

市卫健委

市智慧城市

运管中心

一体化平台初步成型。

2020年,建立完善的盘锦市信息化、智慧化危险废物管理模式,实现联网监控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理处置企业由现状的65家增加到300

A4 财政补贴政策

A4-1

建立秸秆低茬回收补贴机制

对实施机械化低茬收割的镇,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以奖代补资金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形成工作方案

选择5个以上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A4-2

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或使用者押金返还等补贴制度

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形成工作方案

选择5个以上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A5 加强宣传教育

A5-1

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教育

设立“无废城市宣传月”,编制“无废城市”宣传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

“无废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设立“无废城市宣传月”,编制“无废城市”年度宣传方案

编制“无废城市”年度宣传方案并实施

A5-2

有针对性的对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宣传,如围绕社区、机关、学校等不同单位,制定宣传方案,进行多渠道、多主体、全覆盖式的绿色生活方式宣传

改变居民生活方式,进一步推行垃圾分类

市政府

市教育局

各县区政府

机关、学校等公共部门先行推广

实现市内全覆盖

A5-3

建筑再生产品宣传和推广

促进形成长效正向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市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供销社

市商贸物流

服务中心


开展宣传推广工作

建立相应财政鼓励制度

A5-4

展“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建设“无废城市细胞”单元

2020年创建220个以上“无废城市细胞”单元

“无废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设立“无废城市宣传月”,编制“无废城市”年度宣传方案;确定“无废城市细胞”单元

完成“无废城市细胞”单元建设

A6 其他

A6-1

落实“链长制”有序推进,促进产业升级

推动产品产业和价值链迈向中高端,形成产业发展优势和发展后劲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


建立工作机制

落实

A6-2

加快推进三大产业基地建设

建设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为盘锦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辽东湾新区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

市交通运输局(盘锦港)

完善基地配套功能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A6-3

辽东湾新区打造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

以辽东湾新区为基础,推进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建设

辽东湾新区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

市交通运输局(盘锦港)

开展循环化改造工作

持续开展

A6-4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有效减少工业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树立行业清洁生产标杆企业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

市发展改革委

鼓励企业加强清洁生产工艺改造

持续开展

A6-5

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

辽东湾新区创建绿色园区,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盘锦金田塑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创建绿色工厂

市工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

申报1个绿色园区、5家绿色工厂

持续开展

A6-6

推进种养结合模式,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引导散养户畜禽粪污分户收集、统一处理利用,实现村屯内无畜禽粪污随处排放、堆积现象;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培育一批设施完善、具备成长性及示范性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市农业农村局


引导散小养殖户畜禽粪污规范化管理

引进培育一批畜牧产品加工企业


  2.技术体系建设


  技术体系作为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撑,主要包括固体废物技术示范体系、固体废物技术标准规范、新型技术研发和技术攻关及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4个领域,试点期间共部署21项任务。


“无废城市”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任务清单

预期目标

责任主体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2019

2020

B1 固体废物技术示范体系

B1-1

全面推行钻井环节泥浆不落地工艺

实现钻井清洁生产

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

长城钻探公司


已下发相关工作要求

落实

B1-2

采油环节落地油泥源头减量、分类处置

减少油泥产生量,实现油类物质有效回收与剩余固相规范处置

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


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实现含油污泥规范处置

持续开展

B1-3

开展秸秆制乙醇、秸秆成型燃料、秸秆制水稻育苗基质、秸秆清洁制浆等技术示范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高值化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


9月开展技术调研工作

引进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

B1-4

推广机械揭膜、拾膜等技术

提高地膜回收、处理利用效率

市农业农村局


开展技术和市场调研工作

选取23个试点开展技术示范

B1-5

开展立体养殖、有机肥加工等畜禽粪污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

打造一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先进示范工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市农业农村局


9月开展技术调研工作

在重点养殖场、有机肥厂开展相关技术示范

B1-6

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

开展餐厨垃圾综合利用和示范,提高餐厨垃圾回收利用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开展相关项目建设

形成技术示范体系

B1-7

污泥干化后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技术示范

开展污泥协同焚烧示范,提高污泥综合利用率

市生态环境局


开展相关项目建设

形成技术示范体系

B2 固体废物技术标准规范

B2-1

完善固废有效处置相关技术标准,如《陆上油气田含油污泥处理后剩余固相利用污染物控制限值(试行)》(省级标准)等

发布1-2项技术标准

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标准制定

全面执行标准

B2-2

依托有机农产品标准认证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大力发展标准农业,逐步建立盘锦市农业标准化生产规程体系

推进全域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行为,促进农业废弃物源头减量

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管局

全面梳理盘锦市标准农业发展基础

建立工作小组,完成工作方案制定

B2-3

建立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的技术标准规范

形成育苗、种植、收获、秸秆还田、收储、五料化利用等全过程完整技术规范和装备标准

市农业农村局


在盘山县试点建设秸秆收储网点,配备专业化收储运队伍

全域范围推进,引进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B3 新型技术研发和技术攻关

B3-1

依托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辽宁省农科院盘锦分院、清华大学等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的产学研机制

率先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的产学研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

市科技局


启动前期调研工作

初步制定建设方案

B3-2

开展油田固废综合利用研究与应用

持续加大浮渣和清罐底泥的减量化、无害化技术研究

市生态环境局


针对不同的含油固废开展无害化示范技术研究

将技术研究成果进行推广应用

B3-3

建立盘锦市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全部细分类别危险废物基本特征数据库

全面摸清全市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危险废物底数、核查方法、污染负荷、环境风险、环境效应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

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

启动

形成推动方案

B3-4

开展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HW08类废物产生规律和污染特性研究

全面摸清全市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危险废物底数、核查方法、污染负荷、环境风险、环境效应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

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

启动

形成推动方案

B3-5

开展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特性研究

掌握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先进技术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

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

启动

形成推动方案

B3-6

开展利用处置过程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研究

为其它同类型城市实施危险废物高效管理提供借鉴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

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

启动

形成推动方案

B3-7

开展稻蟹共用特种肥料研发

开展有机肥产品创新,生产稻蟹共用特种肥料

市农业农村局及

相关有机肥生产企业


启动

形成推动方案

B4 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

B4-1

提升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分步构建盘锦市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政府相关部门间数据和信息共享

建成盘锦市固废监管大数据平台,加强部门联合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固废智慧监管平台框架搭建

将全部固废纳入监管平台

B4-2

丰富固废危废一体化平台功能,搭建完整危废全过程监控管理可视化平台,推动与“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及国家、省级平台的有效对接

探索建立市、县二级环保系统全覆盖的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推动危险废物监管从事后管理向事前主动管理转变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

市工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应急局

市卫健委

市智慧城市运管中心

智能监控模块上线运行

预警管理、决策支持管理子系统上线运行

B4-3

开发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餐厨废弃物收运计量、运输过程监控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系统

不断提高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年底完成平台框架搭建,形成技术方案

系统试运行

B4-4

智慧环卫云平台

打造智能化环卫管理平台,拓展多样化的环卫管理能力,提供可视化的环卫数据分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年底完成平台框架搭建

系统试运行,并正式上线


  3.市场体系建设


  市场体系作为“无废城市”建设的关键,主要包括第三方治理和金融工具2个领域,试点期间共部署9项任务。


序号

任务清单

预期目标

责任主体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2019年

2020年

C1 第三方治理

C1-1

培育一批本地粉煤灰综合利用专业化企业

培育一批骨干企业

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引进粉煤灰综合利用专业化企业

依托利废企业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研发

C1-2

依托恒祥危废处理有限公司、新德隆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加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步伐

生态环境局

相关骨干企业


进行市场调研,比选相关企业及其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扶持12家骨干企业

C1-3

扶持本地秸秆收储利用企业,引进龙头企业示范项目

农业农村局


开展企业调研,评估企业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

培育一批秸秆收储利用骨干企业

C1-4

探索与推广“互联网+”等新型回收手段

结合技术发展前沿推广多样回收手段,方便消费者配合提高回收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持续推广示范小区再生资源回收与居民ID对应模式

进一步探索其他新型回收手段

C1-5

探索开展无废矿区”、“园外园”、“产废和处置企业点对点”、“撬装设备等多种试点管理形式

减少危废异地运输

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

人民银行盘锦支行

盘锦银保监分局

制定推动方案

在重点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C2 金融工具

C2-1

针对秸秆和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置,探索绿色信贷等金融支持政策

制定相关政策,推进相关项目落地实施,提升农业废弃物利用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人民银行盘锦

盘锦银保监分局


完善相关金融配套政策,绿色信贷达到一定规模

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C2-2

重点在石油石化等行业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模式

提升企业环境风险抵抗能力

生态环境局

盘锦银保监分局


在重点石油石化行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模式探索

总结试点模式,形成可复制经验,在全市推广

C2-3

设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绿色专项基金

支持企业对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解决无主及历史遗留危险废物问题,扶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健康发展

市发展改革

盘锦银保监分局


选择一批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解决无主及历史遗留危险废物

C2-4

加强对违法企业绿色信贷限制管理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严格信贷环保要求,有效配置信贷资源,促进污染减排

生态环境局

盘锦银保监分局


加强落实

持续落实


  4.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是无废城市建设的保障,主要包括固废源头减量类、固废资源化利用类和固废无害化处置类3个领域,试点期间共部署28个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主体

实施主体

工程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

建设条件

效益分析

建设周期

D1 固废源头减量化类

D1-1

辽实曙光泥浆处理站建设项目

市生态

环境局

盘锦辽河油田辽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处理废弃泥浆15万立方米/年,处理后的泥饼由辽河油田公司用于铺垫井场、道路及其它建筑材料等

1000

企业自筹

在建

本项目实施后可减少水基泥浆处置成本,降低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水基泥浆对环境的影响

2019.3-2020.3

D1-2

兴隆台采油厂年回收2400t/a 落地原油建设项目

市生态

环境局

中油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

本项目新建一套落地原油回收系统,安装落地原油回收处理装置,新建配套附属设施等。

589

企业自筹

在建

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通过对落地原油进行回收,分离后的残余固相大部分可用于填垫井场等资源化利用,实现了资源化

2019.6-2020.12

D1-3

曙光采油厂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工程

市生态

环境局

中油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

对现有工艺进行改造,采用分选预处理工艺、化学精细热洗技术工艺,配套储运工程和贮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年处理含油污泥5万吨

5320

企业自筹

在建

本项目通过间接建热的方式可年处理5吨含油污泥,生产3.6/年渣料、1/年回收油

2019.6-2020.12

D1-4

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

大洼区

政府

盘锦金昌畜牧有限公司

依托大洼区水稻种植基地和规模养殖场建设一批种养循环农业示范项目,持续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区高质量连片建设

5000

企业自筹

在建

提升秸秆、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2019-2020

D1-5

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停车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辽东湾新区各建一个停车场(包括工作人员休息区、浴室、维修车间、库房、洗车场、车库;清扫车卸泥场、渗沥液及污水收集、水鹤、热水锅炉等)每个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

3500

政府投入+企业自筹

新建

从运输环节上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工作

2019.12-2020.12

D1-6

完善城区居民区分类垃圾收集站项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维护及完善已开展垃圾分类居民区的分类垃圾收集站

200

政府投入+企业自筹

在建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2019.12-2020.12

D1-7

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科普基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园区科普基地、参观走廊及绿化工程等

1200

政府投入+企业自筹

新建

有助于提高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度,提高环保意识,践行环保行为,改善环境质量

2019.12-2020.12

D1-8

盘锦鑫利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蓄电池回收、转运项目

盘山县

政府

盘锦鑫利通再生资源有限

公司

回收、暂存废旧铅酸蓄电池,送至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年收集贮存废蓄电池5000

300

企业

自筹

环评已

批复

对汽车4S 店、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等机动车维修、销售点,银行、学校及大型服务行业等铅酸蓄电池进行收集、转运

2019.12 -2020.6

D2 固废资源化利用类

D2-1

油污泥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项目

市生态

环境局

盘锦辽河油田远达油污泥处理利用有限公司

本项目原料含油污泥、浮渣,利用6万吨/年辽河油田及周边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浮渣、罐底泥、落地油泥及含油杂物生产新型燃料和燃料油

4000

企业

自筹

在建

环评已

批复

采用适宜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含油污泥、浮渣进行无害化处理和油资源化回收利用,不仅会减轻污染,而且带来巨大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9.12-2020.12

D2-2

年处理10万吨植物油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

辽东湾新区管委会

辽东湾鑫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年处理10万吨植物油副产品(油罐底清理油、皂脚、油脚,以及含油废白土)。本项目一期工程年产粗级脂肪酸4万吨(作为二期生产原料),二期工程年生产油酸、硬脂酸、抗磨剂、白土油、粗甘油、植物沥青产品5.1万吨

15000

企业自筹

新建

年处理10万吨植物油副产品,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效益

2019-2020

D2-3

稻壳锅炉建设项目

辽东湾新区管委会

益海嘉里(盘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稻壳发电、稻壳灰制造白炭黑,新建2台生物质锅炉,配1台抽汽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3660万千瓦时

3200

企业自筹

新建

利用大米生产的剩余物稻壳作为燃料,实现集中供热,提供电力,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

2019-2020

D2-4

25千吨/年废酸再生项目

市生态

环境局

辽宁亿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在新厂区建设一套25千吨/年废酸再生装置及配套设施。采用裂解、净化、转化、干吸工艺生产98%硫酸

2341

银行贷款为1500万元,自筹资金841万元

新建

环评正在审批阶段

本项目可对废硫酸进行回收和再生,同时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保障厂内碳四深加工装置98%浓硫酸需求

2019-2020

D2-5

化工催化剂生产、再生回收再利用综合项目

市生态

环境局

盘锦鑫安源化学工业有限

公司

新建一条1000/年的加氢催化剂再生装置生产线、一条500/年加氢催化剂再生装置生产线、一条1000/年氧化锌催化剂生产线、一条500/年催化剂再生后活化生产线

1790

企业自筹

扩建

提升加氢催化剂再生处理能力

2020.12

D2-6

规范化、标准化秸秆收储网络建设项目

市农业

农村局

市农业

农村局

在秸秆产地和利用设施合理运输半径内,每个镇建立1个以上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用于秸秆现场打包和周转



规划

(储备项目)

可有效提高秸秆收集率

2021年及以后

D2-7

10万吨/纤维素制乙醇项目

市生态

环境局

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以农作物秸秆、稻草等为原料,微生物酶催化水解的作用下得到纤维素、半纤维素等继而通过酵母菌发酵转化,生产主产品燃料乙醇,副产品木质素(锅炉燃料)和酒糟液(有机液态肥料、也可作为燃料

90000

企业自筹

在建

年综合利用秸秆10万吨年利润8670万元

2019-2020

D2-8

洪鹏再生资源模压托盘生产项目

盘山县

政府

盘锦洪鹏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农作物秸秆稻草木头为原材料,经削片、粉碎、自动配比、烘干、拌胶、自动派料、上料、高温压模成型等工序生产模压托盘


企业自筹

在建

提升秸秆高值化利用水平

2019-2020

D2-9

华润盘锦热电厂(掺烧)项目

市发展

改革

华润盘锦热电厂

占地42公顷,新建2×20MW燃煤与生物质气化耦合发电装置与华润现状2×350MW燃煤机组进行耦合发电

21000

企业自筹

规划

(储备项目)

年利用秸秆、苇花苇叶等农林废弃物9.6万吨,替代燃煤4.8万吨(标准煤)

2021年及以后

D2-10

曙光采油厂生物质热电厂项目

市发展

改革委

曙光

采油厂

占地9.6公顷,新建1×18MW热电机组+2×75 t/h生物质锅炉

20000

企业自筹

规划

(储备项目)

年利用苇花苇叶、玉米水稻秸秆量15万吨,替代燃煤7.5万吨(标准煤)

2021年及以后

D2-11

清水镇生物质热电厂

大洼区

政府

清水镇

占地12公顷,新建1×35MW热电机组+1×130 t/h燃秸秆锅炉

32000

企业自筹

规划

年利用秸秆、苇花苇叶等农林废弃物27.8万吨,替代燃煤13.9万吨(标准煤)

2021年及以后

D2-12

大洼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

大洼区

政府

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163家规模化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振兴生态3个畜禽粪污区域处理中心建设及30个散养密集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7200

企业自筹51%,中央财政补助49%

立项、可研完成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规模养殖场装备配套率达100%

2019-2020

D2-13

盘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京环集团

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为1300吨。焚烧发电主厂房、油库油泵房、汽机间、升压站、化水车间、冷却塔、污泥热干化车间及配套设施等

72700

企业自筹

环评已

批复

本项目年处理生活垃圾30万吨、污泥7.5万吨,有利于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2019.10-2021.10

污泥干化车间:含水率80%的市政污泥处理规模250t/d,污泥热干化后含水率45%,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

D2-14

盘锦市有机垃圾生化处理项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期日处理餐厨垃圾150吨,污水600吨;二期增加日处理厨余垃圾300吨,废弃油脂20

29000

企业自筹

新建

年处理餐厨垃圾5.5万吨,节能减排效益明显

2019.12-2021.6

D2-15

农村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乡镇

政府

一个行政村建一个(共计305个)含易腐垃圾沤肥池及有机垃圾粉碎机车间(含房屋土建工程、供电、粉碎机)

16775

政府投入

新建

年处理7000吨左右农村易腐垃圾,解决农村易腐垃圾随意倾倒,导致环境污染的问题

2019.6-2020.6

D2-16

晟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泥搅拌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生态

环境局

晟鸿集团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骨料和砌块砖

5000

企业自筹

新建

本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发展壮大,综合利用率显著提高

2019-2020

D2-17

资源再生循环利用废旧轮胎年产10万吨精细胶粉环保项目

市商贸物流服务

中心

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

建设1.5万平厂房,购置轮胎胶粉生产线4

21000

企业自筹

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

预计年产10万吨精细胶粉,作为生产防水卷材原材料,禹王集团自用

2019.1-2019.12

D3 固废无害化处置类

D3-1

20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处理项目

市生态

环境局

盘锦迅翔驰环保有限公司

拟建设10万吨/年含油污泥处理装置、9.2万吨/年废矿物油处理装置及1.8万吨/年焚烧处理装置各1

13266.2

企业自筹

新建

已开工

经济效益良好,同时可为社会上缴大量税金,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019.12-2020.12

D3-2

可回取型遮断式刚性填埋场项目

市生态

环境局

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一座占地150亩的可回取式遮断型刚性填埋场,突破普通填埋场混合填埋的方式,设置独立的填埋单元,真正实现分区域填埋,以及危废填埋场从最终处置场到废物暂存场再到资源贮存场的转变

10000

企业自筹

新建

提升全市21大类287小类危废的综合处置能力

2020.1-2021-6

D3-3

100万个/年大废包装桶、10000/年小废包装桶清洗建设项目

市生态

环境局

盘锦宏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废包装桶清洗再利用生产线3条,预计年处置200L废铁桶100万只,小容积废铁桶5000吨,废塑料桶5000

1000

企业自筹

新建

已开工

有效提升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端的匹配程度

2019.12-2020.6


  文件解读:《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9〕34号)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