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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19-000067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1-18
标  题: 盘政办发〔2019〕6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的通知
发文字号: 盘政办发〔2019〕6号 发布日期: 2019-01-22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19〕6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2 浏览次数:226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十件民生实事如期全部兑现。

1.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各牵头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以季度为节点,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时序节点任务,并形成具体工作方案,于20191月底前报送分管市领导,经分管市领导审核把关后正式报送市政府。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十件民生实事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进度安排,提高执行能力,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资金落实、责任落实,务求取得扎实进展和成效。

3.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县区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要完善落实民生实事督导机制,定期开展评估总结,对尚未办结的工作进行梳理,加快办理进度。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推进工作落实的作用。市政府督考办将对各项民生实事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跟进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强有力推进。各牵头单位要于每月28日前将落实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督考办。

联系人:李骏,联系电话:8227869,电子邮箱:pjzfdcs@163.com

 

附件: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及责任分工一览表.xls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8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图解】2019年盘锦市10件民生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