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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办发〔2004〕51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9-26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04〕51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26 浏览次数:22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盘锦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1999〕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提高人才整体竞争力和使用效能为核心,以培养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能、建立人才工程梯队结构为重点,以大幅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为目标,完善证书登记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二、教育内容和形式

    每3年为一个进修周期。在进修期内,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120学时,每年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得少于96学时,每年32学时。

   (一)教育内容

    1.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的教育;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晋升培训;

    3.专业技术骨干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训。

   (二)教育形式

    1.参加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或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举办的进修班、培训班、研修班;

    2.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讲座; 

    3.参加函授、刊大、夜大、网上学习等学历教育。

    进修班、培训班、研修班和学历教育按实际参加学时计算,参加国内学术会议、讲座按每天4学时计算,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讲座按每天6学时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学历教育期间可以免予参加继续教育。

    三、组织管理

   (一)继续教育工作实行人事部门主管,业务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市人事局负责全市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二)各县区人事部门、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工作,制定继续教育实施细则和规划,并每年将本地区、本系统的继续教育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继续教育计划上报市人事局备案。

   (三)各继续教育施教单位必须经市人事局的认定和批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的专业特点选择施教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人事局提交请示,经市人事局批准后,方可开展继续教育施教工作。

   (四)实行《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继续教育证书》由市人事局统一发放,专业技术人员要人手一册。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并在《继续教育证书》上记载。市、县(区)人事部门分别负责市直及县(区)所属各单位《继续教育证书》的年审工作。

   (五)各级人事部门要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考试)和聘任、晋升职务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在进修期内未能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得高评、高聘专业技术职务。

    四、具体要求

   (一)培育和完善继续教育市场。引导相关机构、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继续教育市场,实现继续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加强对继续教育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尤其是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及其培训活动的评估与监管。

   (二)继续教育经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视财力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安排,专款专用。企业、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按国家规定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三)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扩大继续教育领域,努力实现由单纯的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到针对全社会的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转变。继续教育师资力量的组织要按照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的原则,由各专业技术领域内有较高理论水平或者实践经验丰富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四)将继续教育进一步与职(执)业资格注册、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等人才评价方式结合起来,与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结合起来,切实组织好各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前和上岗前的培训工作。

   (五)加强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推进继续教育工作的普及和深化。要不断扩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受益面,总结和推广继续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促进全市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类企业要积极为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确保其在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