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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04〕33号 关于表彰第十六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9-02
主 题 词:

盘政发〔2004〕33号 关于表彰第十六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8-09-02 浏览次数:21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第十六届“大禹杯”竞赛开展以来,各级政府、各部门紧紧围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这个中心,以抗旱工程建设、防洪工程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工程建设和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农田基本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夺取农业抗旱增收做出了巨大贡献。为表彰先进,全面推进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根据《盘锦市“十五”期间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考核评比办法》,市政府决定:授予盘山县人民政府、大洼县人民政府为2003年度全市农田基本建设第十六届“大禹杯”竞赛县区级优胜单位,颁发奖牌,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5万元;授予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盘锦监狱为2003年度第十六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县区级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授予大洼县新兴镇人民政府等7个场乡(镇)为2003年度第十六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乡(镇)级优胜单位,颁发奖牌,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授予盘山县陆家乡人民政府等4个场乡(镇)为2003年度第十六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场乡(镇)级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总结农田基本建设工作经验,调整和完善农田基本建设的措施和思路。同时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全市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中去,为我市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盘锦市2003年度第十六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名单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盘锦市2003年度第十六届农田基本建设
 

                     “大禹杯”竞赛优胜、先进单位

    县区级优胜单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大洼县人民政府。

    县区级先进单位: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盘锦监狱。

    场乡(镇)级优胜单位:

    盘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盘山县沙岭镇人民政府、盘山县甜水乡人民政府、大洼县新兴镇人民政府、大洼县东风镇人民政府、大洼县王家乡人民政府、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办事处。

场乡(镇)级先进单位:

盘山县陆家乡人民政府、盘山县坝墙子镇人民政府、大洼县二界沟镇人民政府、大洼县荣兴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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