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方案》第58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部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缓慢,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据统计,丹东、阜新等市均不同程度存在污水直排问题,日均直排污水量约25万吨。
二、整改目标
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有效遏制污水直排
三、整改措施
1、定期对城市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发现漏点及时修复,提高污水收集能力
2、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城区管网排查、改造情况
2021年以来,市住建局组织对全市的排水管网进行了排查检测工作,兴隆台区、大洼区、双台子区、盘山县共计排查管网575.2公里,对发现的管网破损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治。兴隆台区、大洼区、双台子区、盘山县分别实施了兴隆小区二期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兴隆台区军民社区(北区)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大洼区支路雨污分流、大洼区东部城区基础设施节点改造工程、盘山县小区雨污水连通工程、绵江路雨污水过路改造工程、育红路南段道路及排水工程、兴农街道路及排水工程等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共计新建改造排水管网109.8公里,城区雨污排水能力不断提高。
2、污水处理厂监管情况
通过环境日常巡查执法、专项执法、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对水厂的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等方式,对我市各家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管。2021年至今,对各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不定期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通过投加碳源等方式切实完成总氮削减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5日(5个工作
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