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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基本解决垃圾场超负荷运行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
市住建委整改措施:
(一)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未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8个县(市),阜蒙县、灯塔市、辽阳县、铁岭县的生活垃圾统一运至所在市垃圾焚烧厂处理,阜新市已建成,铁岭市正在建设,辽阳市正在筹建(拟于2019年底建成);朝阳县正在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计划2018年6月底前投入使用;大洼区(已撤县设区)、盘山县通过盘锦市已建立的覆盖盘锦全域的一体化大环卫体系,解决城乡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输、处理;抚顺县没有县城,正在石文镇筹备建设县城,县城建成后,生活垃圾运至石文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建成使用,目前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二)进一步核实数据。省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录入上报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置、主要成份、规模等信息,督促各市对本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再排查、核实,精确上报数据。
(三)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评价工作和报送清扫保洁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以市为单位,抓紧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设施管理台账,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县(市、区)相关部门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台账,全面掌握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置、主要成份、规模等信息。
(四)编制整治规划。督促各地按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置、主要成份、规模以及垃圾治理成本制定分类整治规划,明确年度实施计划、目标任务、整治模式、整治要求及保障措施,到2020年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
(五)完善基础设施。督促各地按照“加快立项、加快审批、及早建成”的原则,制定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尽快弥补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短板,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地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激发干部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对垃圾乱排乱放的单位和个人,对管理和治理不利的地方在媒体曝光,全面形成有利于推进工作的舆论氛围。
市水利局整改措施:
(一)督促各地对河岸垃圾进行排查,查明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017年5月底前已清理河道垃圾223万立方米。按省政府有关要求部署,进一步组织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工作。
(二)督促各地充分发挥基层水利站、水管员作用,继续加强河道监管,做好宣传工作,引导沿河群众自觉抵制向河道倾倒垃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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