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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九批)

发布时间:2017-05-22 浏览次数:437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2901 新民市水润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该企业不开危险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将未经处理的危险废物运到盘锦大洼县平安农场平房村直接乱扔乱排乱埋,严重污染周边地下水;该企业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借他人使用,非法从事危险废物处置。   大洼区    其他 5月16日,盘锦市环保局、大洼区环保局、大洼公安局、平安镇政府、平房村村委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核查。经查:1、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平安村边沟、台田、路面以及居住区域内均杜绝了乱倒、乱堆乱放垃圾现象,垃圾进行有效分类并达到日产日清。同时平房村自发组织村民加强对周边环境巡查,分别对镇政府领导、村委会领导、村民询问,该村未发现“危废乱扔乱排乱埋,严重污染周边地下水”问题。2、调查组对平房村各条边沟、上下水线及氧化沟、氧化塘周边进行反复巡查,未发现乱扔乱排乱埋危险废物的情况。  不属实 盘锦市大洼区平安镇平房村村委会加强村屯日常巡查,杜绝乱倒、乱堆、乱放垃圾现象发生,保洁员在日常卫生清理工作中对村屯内垃圾进行有效分类并确保达到日产日清。 若发现有可疑车辆和人员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2 2909 来信:盘山县盘锦市欢喜岭鹏达橡胶厂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生产再生胶,生产锅炉冒黑烟;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严重超标;生产废水直排厂区周围鱼塘;生产产品再生胶随意丢放,有毒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周边地下水;炼胶车间无除尘处理设施,粉尘污染严重。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气、水、粉尘 2017年5月16日-18日,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保护区欢喜岭范围进行实地调查。经查:1.该区域内无名称为盘山县盘锦市欢喜岭鹏达橡胶厂的企业;2.经属地工商部门查证,也没有注册“盘山县盘锦市欢喜岭鹏达橡胶厂”这家企业。 不属实 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保护区监管,加强日常巡护,杜绝违建和污染事件。
3 3070 在盘锦农村分布着很多防水卷材厂,违法生产劣质卷材,盘锦以及周边城市汽配厂的废机油几乎都卖给了这些卷材厂,这些厂子在生产期间排放的沥青烟严重污染空气。举例来说,在坝墙子有个叫“奥瑞奇”的非法小卷材厂,现在仍然在疯狂生产,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曾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过这些卷材厂的问题,但都未得到解决。 盘锦市
 
大气污染 5月14日至5月16日,盘锦市盘山县、大洼区和兴隆台区环保局分别对辖区内防水卷材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盘锦市境内共有防水卷材企业32家(双台子区、辽东湾新区和辽河口经济区没有防水卷材企业),仅有辽宁女娲防水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其他31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其中盘锦奥瑞奇防水卷材厂等10家企业因市场需求量紧缩,库存积压量大,资金周转等原因停产;辽宁大禹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等2家因存在环保问题被责令停产;盘锦天盛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被责令停产;盘锦禹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整厂迁移导致企业停产;盘锦禹兴防水建材有限公司因项目改扩建停产;盘锦新恒远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因设备改造停产;盘锦世缘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已停产多年设备已拆除。
1、“生产中向卷材内添加废机油”的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有废机油储存场所及使用迹象。
2、“向大气中排放沥青烟”的问题属实。经查,32家防水卷材企业在生产中均存在排放沥青烟的现象,由于沥青烟属于该行业特征污染因子,在停产状态下无法检测。正在生产的辽宁女娲防水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盘山县环境监测站检测沥青烟排放达标,其他31家企业停产目前无法监测,对无法监测的企业复产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环保局对每家企业进行监测,一旦监测超标将依法进行处罚并整改,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以上企业正常生产时均未发现超标排放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坝墙子镇的‘奥瑞奇’防水卷材厂至今仍在生产”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坝墙子镇不存在“奥瑞奇”防水卷材厂,该公司实际位于高升镇喜彬村。企业自2017年4月10日停产至今,停产原因为:市场需求滑落、库存量较大、资金周转情况不佳。企业拟在库存量下降、资金回笼完毕后申请恢复生产。
部分属实 对于32家防水卷材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盘锦市环保局拟将防水卷材行业的环保审批上收到市级管理,并加强审批监管。盘锦市政府责成县区政府依法加强监管,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和“双随机”工作制度增加现场监察监测频次,对排放不达标和管理不规范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盘锦市政府已责成发改局、经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防水卷材企业的审批管理,结合供给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企业改进工艺水平,研发新型产品,从供给侧彻底解决防水卷材行业的环保问题。
4 3093 盘锦市盘山县辽宁振兴生态造纸有限公司从2009年投入生产以来存在如下环境问题:锅炉无脱销设备,废气直排;生产污泥未经处理直接埋在湿地(3000亩氧化塘北侧);污水污泥直接排到芦苇塘,雨季一次性排空氧化塘,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氧化塘无防渗处理,污水渗入地下,污染水源;厂区及氧化塘近万亩湿地土地手续造假;将湿地开发成稻田,近3万亩湿地被永久破坏。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水污染、大气污染 问题1:“该厂锅炉无脱硝设备”。问题属实。此投诉问题与第13批1386号投诉案件内容一致,已经办结。处理结果: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按照监测规范要求,在例行监测中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一直达标排放。因此,企业没有建设脱硝设施。“废气直排”问题不属实。企业现有2台循环流化床锅炉,布袋除尘器、炉内喷钙脱硫,不存在废气直排现象。
问题2:“ 生产污泥未经处理直接埋在湿地(3000亩氧化塘北侧);污水污泥直接排到芦苇塘,雨季一次性排空氧化塘,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氧化塘无防渗处理,污水渗入地下,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 处理结果:氧化塘底部使用防渗膜做防渗处理,氧化塘周围加固护坡处理,污泥用于蚯蚓养殖,养殖土壤作为有机肥综合利用,污水、污泥不外排,无“直渗地下”现象,也无“直排至周边芦苇田”情况。
问题3:“厂区及氧化塘近万亩湿地土地手续造假”不属实。  经核实:企业在2009年4月份与东郭苇场签订协议,将5700亩荒地无偿划拨给企业建设氧化塘,将东郭苇场23485亩苇田租赁给企业用于净化造纸产生的废水,使用年限为50年,有合同为证。
问题4:“将湿地开发成稻田,近3万亩湿地被永久破坏”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位于东郭镇大锦线南侧有稻田56.8191公顷的问题属实。但不是企业开垦的,是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申请,经盘锦市国土局批准立项后实施的废弃盐田土地复垦项目(文件号:盘国土资发[2012]112号),该项目于2012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后,经过两年洗盐现在已经恢复耕种,并划定为永久性基本农田。
部分属实 此投诉问题与第13批1386号投诉为同一企业,已经办结。2017年5月10日,经盘锦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集体审议委员集体讨论决定:对辽宁振兴生态造纸有限公司SO2超标排放问题行政处罚30万元。对白泥未按环保要求管理问题行政处罚10万元。 同1386号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