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辑 > 往期回顾 > 中央环保督察在辽宁

盘锦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六批)

发布时间:2017-05-19 浏览次数:397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1985 来信:辽河油田在新兴镇水泥厂北侧500米处挖坑倾倒黑油泥,污染地下水。 大洼区  水污染 5月12日,盘锦市环监局与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联合进行现场核查,经查:1、“辽河油田在新兴镇水泥厂北侧500米处挖坑倾倒黑油泥”投诉情况不属实。举报地点为辽河油田分公司兴隆台采油厂马113井场,因泥浆池容积不足,兴隆台采油厂将马142区块泥浆倒运至马113井场泥浆池贮存(直线距离约1000米),倒运严格按环保要求进行,并安排专人监督倒运过程,不存在非法倾倒行为,属合法倒运。信访人举报的“黑油泥”实为钻井泥浆,钻井采用水基泥浆,按照二类一般固体废物管理。2、“污染地下水”投诉情况不属实。马142井场区块和马113井场均已按照环保要求采用复合衬层对泥浆池采取防渗措施,不存在泥浆污染地下水情形。5月12日,经连京诚盛宏源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区地下水取样检测,地下水水质监测合格,未受污染。
不属实 盘锦市环境监察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环境监管,防止非法倾倒和污染水体情况的发生。  
2 1989 来信: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有限公司钻井二公司在湿地保护区(辽河口区南景区,鸳鸯沟)内钻井,油气喷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大洼区  水污染 5月12日,盘锦市环境监察局和辽河口环保分局联合现场调查。经查:1、“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有限公司钻井二公司在湿地保护区(辽河口区南景区,鸳鸯沟)内钻井”举报情况属实。该公司于2013年在辽河口区南景区的鸳鸯沟附近打探井一口,井号为双101井场双兴1号井,2013年2月15日开钻,2013年12月26日完钻。2、“油气喷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举报情况不属实。经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东郭管理站证实,双兴1号井开钻至完钻,未发生过任何环境污染。2013年,投诉人投诉双兴1号井钻井期间造成周围水域鱼类死亡,盘锦市环境监测站取样监测,石油0.27mg/L不超标。2014年,投诉人将此案诉至辽河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驳回“要求赔偿700亩鱼塘经济损失”诉讼请求;2016年,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7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此案再审申请。2017年5月12日,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现场勘察,双101井场(双兴1号井所在井场)周围各种植被长势良好(现场照片)。5月13日,盘锦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井场周围水体进行现场取样,4个监测点位均不超标。 部分属实 对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二公司违法钻井行为,2013年8月,盘锦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因逾期未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5万元。因地层压力低,双101井场双兴1号井已于2017年4月30日关停,并列为长停井管理,已纳入辽河油田分公司湿地保护退出计划。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环境监管,防止违法钻井行为的再次发生。 诫勉1人,政纪处分1人(开除)
3 2040 大洼区唐家镇刘家村小刘卜屯一南北流向的农田退水渠,近4-5天内该渠水体变为黑色并伴有刺鼻臭味,污染周边环境。 大洼区 5月11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大洼区唐家镇刘家村小刘卜屯一南北流向的农田退水渠水体发黑发臭,是新立镇杨家村宝翔畜牧有限公司排放养鸭废水造成的,举报情况属实。
该投诉事项已于5月6日区环保局日常检查中发现并处理,水体发黑发臭原因是该公司粪水暂存池污水排入沟渠导致,企业无环保验收手续,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当日下达停产决定并现场取样监测,会同新立镇政府进行清污工作。5月11日现场核查,企业已停产,外排口已经堵死、污水已全部外委处理,沟渠已置换新鲜水。5月13日,区环境监测站再次取样监测,沟渠中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标准。
企业存在其他问题:1、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暂存池无“三防”措施、未按环评要求建沼气池。
属实 处理情况:1、对企业未进行“三同时”验收问题,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行政处罚5万元;
2、对企业暂存池无“三防”措施、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沼气池、污水超标准排放问题,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行政处罚22502元;要求企业在2017年8月14日之前建成具备“三防”措施的1000m
3粪便暂存池和200m3
沼气池及附属设施。
3、因此案涉嫌“利用渗井、渗坑排放污染物”,已将此案移送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行政拘留1人。
整改情况:5月6日新立镇政府对该处沟渠水体置换,清除污染并恢复原貌,企业将沟渠中的污水用罐车拉到新立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现该处水体已恢复原貌。
4 2076 盘山县高升镇南台子村东侧1500米处的禹兴卷材厂生产时产生刺鼻异味,污染周边环境。 盘山县 大气污染 5月11日,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到盘锦禹兴防水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查。调查过程中发现,投诉人所反映问题不属实。盘锦禹兴防水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盘山县高升镇南台子村,环保手续齐全,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停产原因:企业开工建设2000万/年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扩建项目,该改扩建项目2016年11月通过盘山县经信局备案,2017年2月通过盘山县环保局环评批复,属于改扩建项目。经过实地调查以及高升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企业于2016年11月份停产,2017年2月开始进行改扩建,目前企业改扩建各项工程正在进行中。拟于2017年7月恢复生产。投诉人反应的“生产时产生刺鼻异味,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盘山县环保局于2016年6月28日接到12369电话投诉“禹兴化工厂有噪声和空气污染”,盘山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未发现有生产噪音和空气污染情况并及时回复了信访人,信访人对检查结果满意。2015年—2016年企业停产前环保局对企业例行检查均未发现企业存在污染问题。 不属实 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将依法加强对该企业环境监管,根据环评报告要求进行验收监测,验收监测合格后允许企业进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