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辑 > 往期回顾 >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市食安委开展“食品安全百姓放心单位示范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19 浏览次数:83

    日前,市食安委对开展“食品安全百姓放心单位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再部署,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入的做好全市食品安全放心建设工作,有效推进盘锦市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建设。

    据了解,此次创建以“食品安全、放心消费”为目标,进一步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坚持政府扶持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打造一批现有技术能力强,食品质量百姓放心的示范单位,同时加强示范单位宣传,让示范单位在市场上能够明确识别,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市场推动引导企业主动加入创建工作。

    此项工作将分步骤评出示范创建单位和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区县监管部门推荐,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审核确定的方式产生。创建工作将于2016年底结束。